軍情局上校造假情資詐領千萬獎金 掏空國庫貪汙判刑7年

聯合報 記者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軍情局去年6月爆出貪汙案,上校蘇永玲及中校蘇薪名,涉虛構綽號「梁方」大陸地區情報人員及對話紀錄等假情資,5年間至少詐領1千萬元獎金,遭依貪汙詐取財物等罪嫌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宣判,依現役軍人犯貪汙等罪,分別判蘇永玲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自動繳回85萬945元沒收,蘇薪名判6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自動繳回1014萬4724元沒收。

全案涉及國家機密,士院採不公開審理,僅從蘇永玲不服續行羈押禁見的聲請撤銷處分見端倪,蘇永玲認罪,因信任蘇薪名確有情報人員存在,才沒有提出懷疑,直到2019、2020年才知蘇薪名自行使用款項,她已繳回犯罪所得,已遭停職不會再犯,請求撤銷原處分。

士林地檢署去年6月破天荒指揮搜索軍情局,查出蘇等二人涉從2018年起至2023年,虛構不實大陸地區情報人員「梁方」並偽造與「梁方」不實對話紀錄,營造不實情資,多次詐領情報協助獎金,不法所得至少1千萬元,依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洗錢罪嫌起訴。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上校蘇永玲(左)及中校蘇薪名(右黃衣者)。圖/本報資料照片

士檢調查軍情局醜聞,再查出蘇薪名以相同手法,夥同資深女上校江芳瑜、男中校徐之心等人詐領獎金,不法所得約1640萬餘元,今年1月依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偽造文書、洗錢等罪嫌起訴3人,全案仍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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