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當總統就偷渡來台...陸男領遺失手機 30年假身分露餡

聯合報 記者翁至成/台北即時報導

李姓男子是大陸偷渡客,經林姓男子同意使用他身分在台生活,孰料日前因紅米Redmi手機遺失,被人撿至派出所,意外被警方戳破假冒身分。李男供稱,用林男的身分在台生活逾30年,「李登輝當總統時就偷渡來台」,雖居無定所、無妻無子,但已經很習慣台灣生活,也結交不少好朋友,感嘆「自投羅網」被遣返大陸。

中正二分局泉州街派出所8日下午1點多接獲民眾報案,拾獲一台紅米Redmi手機,正要通知失主,手機剛好就來電,電話那頭友人問「手機在哪裡?」員警回「剛被人撿到派出所」,告知領取地點。

手機失主李男(64歲)在友人陪同下,一起至派出所領手機,警方依規定查證身分,由於李男是偷渡客,在台沒有身分,遂用假冒多年的林男身分證字號(民國51年次)給員警,員警一查赫然發現林男是公共危險通緝犯。

警方起初要以通緝犯程序逮捕他,但發現照片跟本人不相符,詢問「是否知道自己被通緝」,李男支吾其詞,員警懷疑他假冒身分,帶他至派出所、專勤隊採驗指紋,孰料都沒有資料;儘管李男堅稱他就是林男,但他始終拿不出其他相關文件。

李姓男子是大陸偷渡客,冒用他人身分在台生活逾30年,卻因為手機遺失,意外被警方發...

經員警勸說,李男最終卸下心防,坦承自己姓李,用林男的身分證字號在台灣生活逾30年,那時候還是李登輝當總統時,會用林男身分,是來台時跟對方要好,又年紀相近,經他同意才特別背下來的,這30年來遇到警察都蒙混過關,孰料因領手機「自投羅網」露餡,很無奈。警詢後李男被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移送台北地檢署,檢方訊後請回,交移民署做後續遣返流程。

通緝 偷渡 移民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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