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2度偽造乳癌證明輕鬆詐得73萬入袋 法院判決出爐

聯合報 記者陳恩惠/桃園即時報導

彭姓女子先後在乳癌病友所屬的臉書社團和Line社群,將敏盛、台大等醫院門診乳房超音波檢查及耳鼻喉科就診的診斷證明書,偽造成「左側乳房惡性腫瘤第一、二期」,向13名女網友及1名手帕交至少詐得73萬1500元,法院審理時,受害者中有不少人同為癌友,桃園地院依2次行使變造私文書、14次詐欺取財罪,判處彭女應執行2年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另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徒刑4年2月。

判決指出,彭女2018年4月13日在桃園住處,利用點腦掃描及Word軟體做文書處理修改內容等方式,把自己3月間到敏盛綜合醫院門診接受乳房超音波檢查,將「雙側乳房纖維囊種變化,建議後續繼續追蹤」修改為「左側乳房惡性腫瘤第一期」,以此變造的診斷證明書申請加入乳癌病友的臉書社團「花樣女孩GOGOGO」。

之後再向網友謊稱,自己因罹患乳癌需治療費用,自2018年7月起,直到2020年7月底止,連續詐得廖、黃、陳、徐、魏、謝、施、白、蕭、簡、張姓等500至18萬元不等金額的匯款。

網友質疑是否真有籌備醫療費用的需求時,彭女於2020年9、10月間,將自己8月下旬因下唇黏液囊腫,到台大醫院耳鼻喉部門診切除下唇囊腫手術的診斷證明書,診斷內容變造為「病人因左側乳房惡性腫瘤第二期,於2020年1月10日至乳房外科經檢查確診再度復發,前哨淋巴感染未轉移,需接受化學治療、放射治療後再行切除手術」等內容,然後po在LINE群組「桃園靚姊妹幫」取信大眾。

彭女基於詐欺取財犯意,於2019年12月2日前某時,向吳姓手帕交的呂姓女兒誆稱「乳癌復發,需治療資金云云」,經不知情呂女回家後,將此事告知媽媽,導致吳女信以為真,當天上午立刻匯款5萬3500元給彭女,同月10日下午又轉2萬9000元、16日下午轉帳6萬2000元,2020年5月25日也轉6500元,總計將15萬1000元匯至彭女的玉山銀行帳戶內。

法院審理時,彭女坦承2度變造、偽造2家醫院的診斷證明書並分持行使,也承認14人聽聞她罹患乳癌需治療費用後,紛紛匯款給她,但她否認有詐欺取財的犯行,以「我是向這些人借錢,沒有詐騙她們,我主觀上並無不法所有意圖云云」來辯稱。

法官痛批,彭女不思以正途賺取錢財,貪圖不法利益,杜撰罹患癌症急需醫藥費治療,然經濟狀況不佳、欲放棄治療等不實事由,向黃姓等14名女網友或友人尋求金錢支助,造成她們分別損失500元至18萬元不等金額,利用病友的同理心訛詐治療費用,破壞人際間信賴關係,另被告彭女犯後否認犯行並提出「捐款」、「借款」來辯解,顯然欠缺真摯悔悟之心,迄今未對告訴人等表示歉意或提出賠償,可知迄今尚未正視己身行為及對告訴人產生影響,未有深切反省之心。

桃園彭姓女子偽造罹患乳癌診斷證明,加入乳癌病友所屬的臉書社團及LINE社群裡,以...

法官審酌,14名被害人均表示「不願意原諒被告,建請從重量刑等語」;檢察官表示「被告不無濫用傳喚告訴人到庭之權利,而有藉故拖延訴訟之情事,且被告毫無悔過之心,迄今仍矢口否認犯罪,犯後態度欠佳,請從重量刑等語」,考量被告無前科,智識、職業及家庭經濟等情狀,分別量處主文之刑。

乳癌 詐欺 手術 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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