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新北聯醫前院長沈希哲被控收廠商10萬元 更一審判無罪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前院長沈希哲被控收受廠商放在水果禮盒中的10萬元賄款,洩漏X光機採購案底價,一審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10年4月徒刑,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但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認為除廠商朱姓兄弟偵查中對沈為不利指述外,沒有其他不法證據,且兩人的指述有瑕疵,今改判沈無罪。

本案源於台北縣立醫院(改制前)辦理3宗採購案,廠商朱仁武、朱旋武與醫院放射科主任畢家俊、院長沈希哲被訴涉違反政府採購法、貪汙治罪條例。2008年朱姓兄弟為使他們家的愛格發公司得標,透過林姓共犯(已歿)以60萬元行賄畢家俊,畢擬定獨家規格限制競爭,因有廠商對於採購規格提出質疑,院方公告不開標,並重新招標,開放廠商競爭。

朱仁武、朱旋武再與畢家俊重新約定,增加賄款金額至180萬元,當作畢不受其他競爭廠商行賄的錢。朱姓兄弟另借用無投標意思的其他公司參與投標,藉由虛增投標廠商家數,使愛格發公司順利得標,之後將約定的賄款180萬元交給畢家俊。這件弊案在審理時,朱仁武、朱旋武、畢家俊都認罪。

2010年間,朱姓兄弟與林姓共犯經由畢家俊告知醫院已決定採購1台「數位乳房 X 光兩用影像讀取機」及1套「數位化胸部攝影台及影像儲存暨分析工作站」,便以32萬和畢約定行賄以求順利得標。朱等人以良材公司名義得標後,畢也拿到了32萬元現金。更一審認為畢家俊犯貪汙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朱仁武、朱旋武因案發當時不處罰職務上行為行賄罪,改判無罪。

台北縣立醫院2010年間辦理「多功能高頻式X光機1組」及「體檢數位X光機升級1組」等採購案,3度流標,朱姓兄弟於第4次開標前與沈希哲會面,沈被控違背職務洩漏採購案底價。得標後,朱姓兄弟為酬謝沈洩露底價,交付10萬元現金。但更一審認為除朱姓兄弟在偵查中一度為不利沈的指述外,沒有其他補強證據,且公司得標前的減價過程,也不符事先得知底價的常情,無從認沈希哲有洩漏底價情事。

更一審認為,朱旋武、朱仁武說交付現金10萬元是否為沈希哲職務上行為或違背職務行為的「對價」,不無疑問,無從形成3人罪心證,這起採購案改諭知無罪。

第一宗採購案裡,更一審依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判朱仁武4月徒刑、以詐術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罪判2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朱旋武2罪各判5月徒刑與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畢家俊違背職務收賄,被判4年徒刑、沒收180萬元。第二宗採購案部分,收賄的畢遭判刑2年6月,沒收32萬元。

新北市聯合醫院前院長沈希哲被控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

高院未定應執行刑,本案仍可上訴。

兄弟 X 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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