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求職者到KK園區想摘器官 二審刑度主嫌減1個月、有人加重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直播主陳盈齊(前排左)、工地零工張秉暐(黑框眼鏡)、電腦作業員竇一浚(綠衣者)都...

直播主陳盈齊等10人為賺錢詐騙民眾「出國摘器官」,2022年策劃訛2人到泰國,實際上是前往緬甸KK園區摘臟器,2被害人分別支付約100萬的泰達幣、機警逃回台灣。士林地方法院依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判陳8年徒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略減為7年11月徒刑。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陳盈齊得知可介紹他人出國摘器官牟利,與朋友們聯手誘騙被害人,製作「來吧!我們需要你」工作宣傳,私下談價碼「送1人出境可獲利新台幣200萬元」。共犯們與國外摘器官的買家接洽,還替被害人辦護照、做全身健康檢查、送機。

陳以高薪聘請一名精通英文的女秘書到泰國,從事翻譯工作,2021年6月18日女秘書獨自搭機出境,輾轉抵達緬甸邊境KK園區,結果被逼迫做詐騙工作,她驚覺受騙。女秘書上網求救,聯繫緬甸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通知母親,母親2個月後支付折合約新台幣100萬元的泰達幣給KK園區老闆,才沒被摘取器官,順利回台。

陳等人沒拿到介紹女秘書出國的報酬,另覓目標,安排另名男子「出國幫忙領贏得拳賽的賭金」,騙對方事成後可到公司上班。2021年8月9日,「領獎男」搭機到泰國曼谷,他發現google maps顯示司機一路往北開,與旅館方向相反,打電話聯繫同學,同學勸他快離開;男子3天後自泰返台。

士林地院認為陳等人詐騙被害人出國,目的是摘除他們的器官牟利,若非以失敗收場,被害人可能因而死亡,這些人惡性重大,除陳盈齊被判8年徒刑外,共犯張秉暐判刑7年6月、袁家翔3年6月、胡重慶4年2月、楊振楷4年、簡浩軒4年2月、楊舒婷4年、蘇子晅2年6月、竇一浚5年,幫助犯卓爾杰2年6月。

一審宣判後,檢方和被告皆上訴。陳搬出「母親罹癌」說詞,並稱自己是家中經濟支柱,請求輕量刑;自稱就讀台北醫學大學的胡重慶辯稱只是把有牟利的訊息告訴陳,直到有人被騙,才知「事情大條」,他沒拿泰達幣,僅「傳遞訊息」。楊振楷為市議員司機,他稱只是轉交資料,並不知被害人有無出國。

張秉暐(42歲)已婚、育有3子,原在工地打零工,否認是案件要角。在早餐店上班的楊舒婷聲稱自己是末端角色,她「涉世未深」;蘇子晅認為自己在偵查中自白,有提供資料,希望法官給他自新的機會。

高院審理時考量減刑事由,包括蘇子晅符合修正前人口販運防制法「於偵查中自白,並提供資料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減刑要件;陳盈齊、袁家翔、胡重慶、楊振楷、簡浩軒、張秉暐、蘇子晅及竇一浚摘取器官未遂等,因此撤銷改判。

高院認為被告都值青壯,卻不好好工作維生,反而為了獲取高額利益而騙人出國「摘器官」,就算2名被害人幸運返國,仍應嚴懲,考量部分被告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或曾幫忙被害人返國,刑度更動。

除陳盈齊被判刑7年11月外,袁家祥加重為4年、胡重慶減為3年8月、楊振楷加重為4年4月、楊舒婷減為3年8月、蘇子暄加重為3年6月、竇一浚減為4年2月、卓爾杰加重為3年2月徒刑。另外,簡浩軒加重為4年2月、張秉暐則減為6年6月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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