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法官遭控強制猥褻罪 蔡明宏出庭否認:絕對沒有 天地神知道

聯合報 記者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已停職)遭控強制猥褻女書記官、女法官。士林地方法院今開庭,罕見學弟審學長,蔡明宏與律師丁昱仁一同出庭,他否認犯行,強調絕對沒有起訴書所載的事實,天地神都知道,將在訴訟程序上力爭清白、證明冤屈。

蔡明宏今上午出庭後,與律師稍作討論,在法院外對媒體簡明扼要,以堅定的語氣說「我絕對沒有起訴書所載的事實,天地神都知道,告訴人也知道,將來我會在訴訟程序上力爭我的清白,證明我的冤屈,謝謝。」

全案起源於,去年6月司法官論壇一篇「妳不孤單」爆料,爆料資深男法官「蔡董」,在2021年11月間開車載女法官上陽明山,到「中湖戰備道」旁,在車上涉性騷女法官不只一輪騷擾行為。當月「蔡董」也發文「我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性騷擾,也不能容忍藉MeToo熱潮惡意潑穢尊嚴,在此發下毒誓:我如果有性騷行為,我用我全部生家性命賭上任何詛咒,但如果沒有性騷這事,那麼不道德抹黑的人呢」

士檢去年12月偵結起訴,認定蔡對書記官、女法官涉犯強制猥褻罪嫌2罪起訴,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建請從重量刑。起訴指出,2007年11月7日晚上6時許,蔡時任行政庭長,藉口士院將舉辦淨山活動,開車載女書記官上陽明山,開往車稀少的避車彎,涉按摩順勢從背後環抱,隔衣摸胸、搶吻、掀開毛衣頭貼胸部吸吮,女書記官氣憤質問「你不怕丟了行政 庭長的位置?」 蔡回答「早就不想做了」蔡涉把頭埋入女書記官雙腿,持續為強制猥褻行為,喃喃自語稱「再5分鐘就好」女書記官衣衫不整,嚇得開車門逃出,蔡男怒視下又上車,由蔡男開車送回家。

蔡明宏遭控強制猥褻罪,庭後表示,將在訴訟程序上力爭清白、證明冤屈。記者蕭雅娟/攝...

女法官部分則是,蔡涉嫌在去年11月15日邀約女法官到陽明山上土雞城用餐,用餐後以類似手法開車至避車彎稱「頭暈需要暫時休息」涉柔捏女法官後頸肩膀說「很拍謝」,又用力揉捏女法官左手腕詢問舊傷,女法官哀求蔡開車下山,畏縮車門邊,蔡涉掐捏大腿隔褲子摳碰私處得逞,女法官驚恐翹腿防護,並稱下午要評議,拜託蔡趕快載她回士林地院,蔡才開車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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