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頭變狗仔?新北男蹲點摩鐵拍攝偷情男女 恐嚇取財判2年8月

聯合報 記者蔣永佑/台北即時報導

混跡新北市新莊、林口一帶的角頭陳俊男,自稱「新莊土地公」,涉嫌在2020年下半年間,3度當起狗仔隊,駐守在雙北市2家豪華摩鐵外,持數位攝影機偷拍前來「開房間」偷情的已婚男女,再尾隨到對方公司或住家,揚言公布影片予以恐嚇,藉此得手63萬元。新北地方法院今依2個恐嚇取財既遂、1個未遂共3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並沒收不法所得63萬元。

判決指出,現年38歲的陳男,2020年9月前,先在新北市新莊區某精品旅館外,偷拍洪姓女子與王姓男子自旅館開車離去的影像,並跟蹤洪女。同年10月15日晚間7時許,至洪女公司1樓埋伏等對方下班,佯稱自己是徵信社,已跟拍到他與王男妳開房間的影片,要求洪女花錢贖回。不料洪女竟泣訴自己沒錢,陳男只好作罷離去。

2020年11月25日,陳男又在台北市大直某知名汽車旅館外,拍攝張姓男子與劉姓女子開房間後離去畫面,並繼續跟蹤2人。隔月15及17日,陳男分別在北市松山區某時尚紓壓會館及張男住處,向張男表示劉女是有夫之婦,揚言將影片交給張男妻子造成家庭糾紛,並開價100萬元,但最後被殺價僅已10萬元成交。

同年12月,陳男故技重施,再度於上述北市大直汽車旅館外,盯上陳姓男子與周姓女子,事後跑到陳男工作處要求300萬元,後來討價還價降為53萬元,還專程跑到律師事務所簽屬保密協議,並當場銷毀記憶卡。

合議庭認為,陳男早有恐嚇取財前科,仍不思以正途獲取財物,持續跟監偷拍而被害人不欲曝光的影像並揚言散布,造成被害人精神上莫大驚嚇與畏懼,手段卑劣、惡性非輕,事後更飾詞狡辯,犯後態度不佳,不應輕判。

新北地方法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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