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八大女火鍋潑臉下場慘 檢方改主張3年以上重傷罪請法院重判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KTV今年4月發生八大女子互毆事件,陳姓女經紀人當時懷孕3個月,因孫姓小姐欠她代墊的2萬元檯費就互毆,還端整鍋滾燙火鍋朝她臉潑下去。檢方依傷害罪起訴陳及動手的趙姓、陳姓友人;法院今開庭,公訴檢察官改主張陳等應構成法定刑3年以上「傷害致重傷罪」,請法院從重量刑。

當時民眾PO網影片拍下,陳女、孫女在西屯路KTV扭打,一旁趙男扯孫頭髮拖行、猛搧巴掌並狠踹頭臉,飆髒話大聲問「妳還敢還手、妳還敢還手」,陳端起桌上一鍋滾燙火鍋,直接朝孫的臉整鍋潑下去,對方遭燙慘叫,陳還將鍋子猛力朝她頭部砸了下去,並扯住孫頭髮繼續猛搧巴掌。

檢方起訴指出,陳女(25歲)今年4月21和孫在KTV討論債務起衝突、潑熱湯,趙拖行、痛毆孫,陳的林姓男友(39歲)獲報到場也朝孫摑掌,偵查檢察官認為,孫女多處二度燙傷,雖未達重傷程度但手段凶殘,以非人道酷刑對待他人,依傷害罪起訴3人請求從重量刑。

台中地院今上午開庭,陳女、趙男及林男3人均就檢方起訴傷害罪嫌坦承。陳女說,自己是酒店經紀,因孫女欠經濟公司5萬元檯費,由她先替孫代墊2萬元,當天偶然遇到發生衝突,孫先起身推她、叫她出去,還打她頭且踹了一腳。

陳女的辯護人主張,因孫女積欠檯費,陳當時又懷孕3個月情緒不穩,一時氣憤衝突才順勢潑灑熱湯,陳身為孕婦當下也受相當傷害,但並未對孫提告,且事後透過各種管道聯繫孫想道歉、賠償都未果,安排調解孫女也未出面。

趙男也說,案發後有和孫見過一次面道歉並談賠償,孫則稱再說,後就沒下文,之後留言給她對方都避不見面。趙男的辯護人稱,陳女是趙的乾妹,趙見孫先動手拉陳頭髮,又考量陳懷孕且酒後衝動下才衝過去,雖出手重了點但完全沒想像到陳女會潑湯,也拿毛巾給孫冰敷。

林男則表示,當下不知有潑湯的嚴重事情,是接到陳女電話才趕赴現場。

公訴檢察官認為,偵查檢察官雖僅起訴3人傷害罪嫌,但根據醫院函文,孫女頭、臉、脖子、手腳甚至私處都受有二度燒燙傷,臉部皮膚痊癒也不能恢復原本顏色,孫是年輕女子外觀受害,已達刑法第10條所稱重傷,主張應構成傷害致重傷罪,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請法院審酌。

檢方也說,趙男、林男過去有暴力犯罪前科,這次再犯構成累犯應加重其刑,並請法院考量陳女等3人僅因欠款以該手段傷人,就算不構成重傷害,依普通傷害罪量刑也不宜過輕。

林女、趙男的辯護人則說,孫女臉部已無傷勢,剩手部還有燒燙傷色差,且據趙男朋友轉述,孫女昨晚還有去接班,可見檢方主張傷害致重傷罪根本不成立。

辯護人也請法院審酌,陳女為經紀人,夾在經濟公司和小姐之間,替孫女代墊款項為難,當時有孕在身,和孫是互相傷害行為,犯後也很懊悔,包括陳、趙及林均請求從輕量刑。

陳女痛毆、拉扯孫女頭髮。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趙男扯孫女頭髮硬生生拖行數公尺。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陳女拿整鍋滾燙熱湯朝被打趴在地的孫女臉部整鍋潑下去,對方當場慘叫哀號。圖/翻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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