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移工台灣拿刀砍妹夫 更一審逆轉!法院判免關原因曝光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越南籍阮姓移工依附妹妹、謝姓妹夫來台工作,去年酒後因家鄉土地問題與妹妹起口角,一氣之下持柴刀劈桌子,也砍了謝男頸部一刀,阮被認定涉犯殺人未遂罪,判刑2年7月,但更一審今認定,謝傷勢輕微,阮與謝無仇怨,無殺人犯意,認定涉傷害罪,且謝已表明不提告,因此撤銷原判決,改諭知公訴不受理,可上訴。

更一審今認定,案發前阮男是與妹妹吵架,見到謝男後,要求找仲介到場未果,才會一氣之下,砍謝男面前桌子一刀,離去時又砍了謝男脖子一刀,但阮與謝沒有重大恩怨或債務糾紛,僅針對仲介不能即時到場,表達不滿,加上阮若有殺人犯意,但為何沒有在持刀狀態下,持續朝謝揮砍,反而是砍了一刀後馬上離開,認為阮男無殺人犯意。

另外,根據彰化基督教醫院的函覆,當時謝男脖子的刀傷,沒有傷及血管、頸骨,到院前已止血,顯示施暴者的力道不大、刀鋒不利,傷口沒有危及性命。

更一審認為,根據檢方所提事證與現存事證,無法認定阮男有涉犯殺人未遂罪,僅能認定阮涉犯傷害罪,不過傷害罪是告訴乃論,而此案在檢方調查時,謝男已向檢方表示,因為阮是親戚,所以不提告傷害,也當庭聲請撤銷告訴狀,因此撤銷原判決,改諭知公訴不受理判決,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阮男2022年12月11日在和美鎮住處和弟弟聊天時,卻因財產問題和妹妹起口角,還出腳打算踢對方被制止,負氣拿了1把柴刀命謝姓妹夫找仲介過來被拒絕,阮竟趁著謝男未注意時從他後頸猛砍了一刀,刀傷長7公分、深2公分,謝男送醫後無生命危險,阮則被警方逮捕,依殺人未遂送辦,此案二審審理時,阮男被認定涉犯殺人未遂罪,但情堪憫恕,判刑2年7月,最高法院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今天宣判。

越南籍阮姓移工在去年間涉持刀砍傷妹夫,原被判刑2年7月,更一審今認定阮無殺人犯意...

殺人 妹妹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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