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女律師稱「勝率最高離婚律師」、30年經驗 被記警告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36歲許姓女律師大打「勝率最高離婚律師」廣告,還在主持的律師事務所網站以「在高雄地區深耕34年」、「高雄律師最強律師免費法律顧問」等誇張文字推展業務,高雄律師公會認為她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和律師推展業務規範,將她移付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警告,並接受6小時自費律師倫理規範研習。

許女的事務所網站宣稱「集結高雄律師團隊、台南律師團隊、屏東律師團隊,擁有三十多年開庭經驗」、「這些都是替客戶所提供的服務,三十幾年的經驗」,但高雄律師公會認為她違反律師法第40條第1項後段「律師不得以誇大不實、不正當之方法推展業務」、律師倫理規範第12條1項第1款「律師不得以誇大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宣傳推展業務」及律師推展業務規範第4條第3款「律師推展業務不得有誇大或使人抱有過度期待」、第5條第1項第1款「律師推展業務,不得表示訴訟之勝訴率」等規定。

許姓女律師辯稱架設官方網站、粉絲專頁委託廣告公司進行廣告時,都有表明她的姓名和律師事務所名稱,沒有違反律師推展業務規範,而且是由有法律需求的民眾上網輸入關鍵字後,再點選她的官方網站、粉絲專頁,她是「被動等待」當事人聯繫律師,絕無主動電話聯繫或拜訪當事人。

許女說,當事人來到事務所後,都是由她或是其他律師提供法律服務,若明顯無勝訴可能的案件,也會把訴訟風險分析給當事人聽,她知道律師法已有相關規定,不可告知勝訴或保證勝訴。她稱奉行律師倫理規範,因一時未盡監督責任,在發現後已立刻督促廣告公司將標題下架、告知嚴重性,不會再犯。她請求說,自己是初犯,希望給她「勸告」這種較輕的處分。

律師懲戒委員會調查,許姓女律師確實在2022年8月2日在Google搜尋頁面刊登「勝率最高離婚律師」廣告,她也不爭執,可見為真,而廣告虛構年資,標榜開庭經驗和「最強律師」等誇大不實的推銷文字,已違反規範。

36歲許姓女律師大打「勝率最高離婚律師」廣告,還在主持的律師事務所網站以「在高雄...

律師推展業務規範經全國律師聯合會2022年7月3日通過,翌月8月1日生效,許女刊登廣告的時間是自修正前律師推展業務規範律師法時期持續至新修正的規範施行後,性質上近似於繼續犯,審酌她誇大不實廣告讓社會大眾產生誤信,事後已修改文字,因此決議警告、自費接受6小時律師倫理規範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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