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職棒球星陳凱倫想性侵隊友妻「拜託一次就好」 高院改判1年半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前富邦悍將陳凱倫。本報資料照

中華職棒富邦悍將前球員陳凱倫,2021年間酒後在員工餐廳女廁侵犯隊友妻子,不顧被害人反抗亂摸,還把生殖器靠近女子臉龐要求口交,女子不斷哭著求饒才掙脫。士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陳1年8月徒刑,陳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考量他認罪,並依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結果賠償被害人夫妻,今減為1年6月刑。

民事部分,一審判陳賠償被害人30萬元、隊友20萬元。陳在2021年球季結束後突然宣布引退,外界好奇,直到性侵隊友妻子未遂一事曝光,遭外界撻伐。

2021年10月9日晚上10點多至隔天凌晨2點,陳凱倫和同事們在淡水員工宿舍餐廳喝酒,陳以續攤為由,找受害的隊友妻子等人到員工餐廳小包廂。當時被害人酒後想吐,被陳扶到廁所,她認為陳行徑怪異,在廁所傳訊息向女性朋友求助,但對方沒接聽。

女子想回宿舍房間,反被陳強推到廁所馬桶,隔衣摸胸又摸下體,露出生殖器靠近女子臉龐,要求替他口交,被害人不斷哭泣反抗,陳才罷手。女子一度逃到廁所外,陳又把人拉回廁所,最後脫逃回宿舍房間。

一審時,陳辯稱監視器雖有拍到他環抱女子,但時間很短暫,沒有用強暴脅迫手段,僅有強制猥褻,且他對酒精使用有依賴性,酒後失憶,請求強制猥褻罪從輕量刑。

被害人證稱陳在小包廂聊天時,說他老婆懷孕很久,沒有性生活,問她「可否幫我」,當時她回「你太太快生了,不要這樣」,且不舒服想吐要回去。被侵犯過程中,陳還說「拜託一次就好」、「真的很想強姦你」。

士院依被害人和她丈夫證詞,加上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認定陳犯強制性交未遂罪,且並非酒醉意識不清,不減刑。

陳凱倫不服一審判決,提上訴。高院認為陳上訴後坦認犯行,也依民事判決結果賠償,已為達成和解而努力,犯後態度變更,原量刑因子有所變動,因此撤銷科刑部分。高院審酌陳侵犯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上訴後改認犯行,但被害人不願意和解、沒原諒,考量一切情狀後,改判1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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