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打1歲兒腦傷半癱 高雄24歲狠父稱自小也遭家暴 上訴二審結果曝光

聯合報 記者古和純/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新興區24歲吳姓男子因網拍工作日夜顛倒,不滿1歲親生兒白天哭鬧影響睡眠,竟長期以塑膠棍毒打稚子,還用菸蒂觸燙虐待,去年11月顱內出血住院,吳因殺人未遂罪一審判刑8年10月;其前妻今年5月產子,吳本想藉此離開看守所,怎料,隔月男嬰竟遭虐死,近日吳二審結果出爐,維持原判。

判決指出,吳男自陳並非以凌虐弱小為樂,從小在家暴環境長大,經驗使然只知體罰教育,因經濟壓力催逼,才會因1歲兒吵鬧,情緒失控犯行,沒想到,次子5月才該出生,隔月就疑被前妻與同居人虐待致死,如今前妻被依過失致死遭羈押,中度身心障礙幼兒,恐無親人照顧,吳盼二審法院減刑,讓他及早返家彌補過錯。

高雄高分院審酌,依吳男所犯重罪,法定刑為5年以上12年以下徒刑,而一審評估吳缺乏同理心,且傷害對象屬弱小特質,兒虐再犯的風險仍高,難以期待能妥適照顧身障幼子,考量吳男坦承犯行,處8年10個月中度徒刑,尚稱允當。

法院說明,吳男在案發後第一時間否認犯行,後因事態嚴重難以脫身,才改口承認,且疑有隱瞞案情,犯後態度並非良好;而吳童身上有無數新舊傷痕、嚴重顱內出血,都是長期受虐造成,研判為嚴重兒虐腦傷,而直到吳童昏迷才被送醫治療,可見吳男毫無憐憫之心,還狡辯一時情緒失控犯行,並不可信。

據吳童母親描述,吳童溫和少有哭鬧,過往並無發展緩症狀,但因本案送醫後,有重度腦傷、半邊癱瘓,腦部需設置永久引流管(需終身治療且需不定期再開刀清理或更換管線),因永久性嚴重傷害,無法如正常人般生活,已取得身心障礙手冊。

據了解,案發後吳童相關治療及生活費用,全數皆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支付,月花費高達5萬元以上,且復健、看護之路遙遙無期,吳男與前妻從未支付相關費用,也未關心過吳童的生活細節,如今請求從輕量刑,法院認為,均無理由,駁回上訴。

高雄吳姓男子虐打親生1歲兒(示意圖)。圖/取自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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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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