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醫美董娘跨行竊電挖礦 27顆比特幣狂賺2500萬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檢警破獲竊電挖礦場。圖/警方提供

台中經營大型醫美診所的鄭姓男子和蘇姓妻子出資成立8座竊電挖礦場,1年多猛竊17683萬元電費,更是挖到27顆價值2500萬元的比特幣,但礦場內都以「裸線」未絕緣處理,還有2處礦場樓上、下分別是補習班、火鍋店,礦場高溫猶如不定時炸彈,檢方依加重竊盜罪嫌起訴鄭等5人。

檢警調查,鄭男(50歲)、蘇女(48歲)2021年8月起擔任金主,以每座40萬元委由黃男(44歲)建置竊電挖礦場,黃再找周姓友人當人頭,負責出面和房東看屋、簽約,並指示工人破壞台電線路、牆面鑿孔以「裸線」方式將線路接到礦機上,24小時全天挖礦,隨時都有漏電風險。

刑事局偵查第六大隊今年3月會同台電公司,先是查獲黃男管理位於石岡區、沙鹿區的礦場,再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白惠淑指揮,5月搜索南區、中區,及大里區3座礦場,從黃手機鑑識還原對話,7至9月又破獲另名黃男(49歲)管理的北區、中區及西屯區3座礦場。

檢警前後6波搜索,查到幕後由鄭男、蘇女出資,當下拘提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由於礦場內電路都未絕緣處理,警方查緝過程數度慘遭電擊,經統計8座礦場礦機近700台,竊得1170萬度電,換算電費用高達7683萬9777元。

檢方訊時,鄭男坦承犯行,但為護妻稱蘇女不清楚礦場是用竊電模式經營,蘇女辯稱,黃男和她借錢投資虛擬幣,挖到就會直接存入她電子錢包,自己是聽從先生指示操作,不知礦場有竊電,但2名黃男均認罪咬出鄭、蘇對於竊電一事都清楚,補習班人員也說曾向房東反應「地板很熱」。

檢方勘驗4人成立的「挖挖挖」的LINE群組,蘇女質疑黃男礦場出問題搞不定,說「原本配合很簡單的事,大家有錢賺,搞得大家一身腥,我們現在還虧錢」,且蘇女透過「ANTPOOL」挖礦APP,轉入帳戶27.230766顆比特幣,換算高達2500多萬元。

檢方偵結依依攜帶凶器竊取電能罪嫌起訴鄭等一共5人,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不法所得8000萬元,另請法院考量,有2座礦場長期高溫運轉電線經接近燒融,1座樓上是美語補習班,另1座樓下是火鍋店,稍一不慎火警恐釀重大公安猶如不定時炸彈,鄭、蘇隱匿財產態度惡劣,建請從重量刑。

補習 炸彈 高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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