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將被控指示詐領績效獎金一審無罪檢上訴 朱建群:起訴不實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原任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202廠廠長的少將朱建群,被控指示軍、士官王允成和林啟勝浮報績效並詐領獎金,遭新北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起訴,一審認為朱不知底下軍士官藉浮報績效領獎金,判朱無罪。檢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2日行準備程序,朱指檢方的起訴與事實不符,請求維持無罪判決。

王允成(2018年7月14日退伍)和林啟勝(2021年5月10日退伍)一審被依現役軍人共同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各處1年徒刑,緩刑2年。

檢方起訴朱建群等4人,指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規定,年度決算有賸餘就可獲得營運績效獎金。2015年朱建群因202廠預估賸餘不如預期,指示上校工務長王允成調高賸餘目標,王便要求士官長林啟勝將向民間企業購買、成本較低的軍火用品成本,計入202廠自身生產、成本較高的軍用品成本價上,藉此營造較高賸餘的假象,使202廠當月詐領近3千萬餘元獎金。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發現朱建群僅指示王想辦法增加賸餘,並未詢問對方具體做法,顯見朱建群對於王、林的不法行為不知情,未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另名主計室帥姓主任(2016年12月1日上校退伍)僅受命完成調高賸餘作法,不知實際情況,也無罪。

新北地院認為朱建群等4人追求最佳盈餘為目標的作為,符合202廠性質上處於營業基金,依企業化經營提升營運績效、追求最佳盈餘的目標,難以認定4人有貪汙意圖,諭知4人貪汙部分無罪。一審考量王、林雖涉嫌造假帳、浮報賸餘,但動機是為執行長官交辦降低成本、增加賸餘的任務,一時失慮才觸法,犯後兩人均坦承犯行、深感悔悟,因此給予緩刑。

檢方上訴,高院2日續行準備程序,朱建群認為檢方的起訴事實是錯的。律師團辯稱,2016年1月21日才召開生產整備會暨第1次生產製造會,檢方上訴建構的前提事實有誤,而2015年第10次生產製造會議是由王允成主持,簽到冊上也無朱的簽名,可見檢方有誤解。

時任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廠長的朱建群。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因檢方聲請調查若干證據,法官諭知本件候核辦。

績效 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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