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醉漢酒駕拒測 辱警還打壞派出所物品 法院判4個月

聯合報 記者魯永明/嘉義即時報導

嘉義縣劉姓男子4月1日晚間酒後駕車,撞擊店家前啤酒貨品,員警獲報到場執行酒測,劉男拒絕,辱罵員警,徒手暴打破壞警車內壓克力板,破壞派出所牆壁等,嘉義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等罪起訴,嘉義地方法院昨天判處劉男應執行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千元折算1天。

判決書說,4月1日晚間9點多,劉男飲酒後駕車撞到店家門前擺放啤酒,員警獲報到場酒測,劉男拒絕酒測,罵員警,員警將他帶回派出所偵詢,劉男暴打巡邏車內壓克力板斷裂,被拘留派出所,還徒手打壞隔間牆、變電箱等,導致牆壁凹陷。

劉男酒醒對脫序暴行深感悔意,法官審酌劉男犯侮辱公務員、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等罪,犯意各別應分論併罰,劉男前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判刑5個月確定,2021年底執行完畢,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各罪為累犯,判徒刑應執行4個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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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茫男子駕車拒酒測辱罵警察還打壞派出所物品,嘉義法方法院重判4個月。 記者魯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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