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議員吳亮慶涉賄 二審逆轉當選無效

聯合報 記者張議晨、劉星君/連線報導
屏東縣無黨籍議員吳亮慶被控買票,高雄高分院昨判當選無效確定。圖/本報資料照片

被民進黨開除黨籍的屏東縣議員吳亮慶,去年九合一大選被控以每票1000元指示楊姓表妹買票,遭屏東地檢署提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院民事庭一審駁回,吳亮慶當選有效,檢方不服上訴,昨二審宣判逆轉,認定吳與楊女買票,改判當選無效確定;吳亮慶說「尊重司法」;將由二選區落選頭,九如鄉前鄉長張振亮遞補。

70歲吳亮慶是屏縣二選區議員,這屆以民進黨籍參選拿下第2高票8843票,也是二選區老將、擔任6任議員,第13屆、第16到20屆,但議長選舉因跑票,被民進黨開除黨籍,現為無黨籍。

檢方調查,去年九合一大選,吳亮慶的楊姓表妹分別以每票500至1000元價碼,拿現金交給楊女胞姊等人爭取支持;楊女到案後,堅稱是自主幫吳亮慶。但檢方認為,楊女為吳亮慶競選幹部,又是表兄妹關係,不採信楊說法,偵結後認定楊女買票過程吳全程知情,將吳亮慶起訴。

屏東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檢方認定楊女為吳競選團隊,又以表兄妹關係,認定楊買票行為與吳共謀屬過度推論。另外,黃姓選民偵訊、庭審也供述不一,判決吳當選有效。

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昨下午宣判,合議庭依檢方提出證據,認定吳亮慶事先知道楊女買票行為,改判當選無效定讞。

屏東縣 議員 民進黨 當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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