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經理偽造定存單判決撤銷 最高檢:掃掉再審平冤障礙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富商翁茂鍾與司法界交遊重創官箴,銀行經理諸慶恩被控偽造定存單,二審依偽造文書判決有罪,諸犯商業會計法部分不另為無罪諭知,但檢方上訴三審時,諸病亡,最高法院改判公訴不受理,也駁回諸的上訴,檢察總長邢泰釗去年12月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今天撤銷原不受理判決。最高檢察署晚間表示,非常上訴判決彰顯司法「平冤糾錯」的價值。

最高檢說,案子再經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後,最高法院今天的判決,已掃除為諸慶恩利益聲請再審的程序上障礙,日後,諸慶恩的配偶或特定親屬若要聲請再審,即有可能。

最高檢晚間表示,非常上訴是刑事判決確定後的特別救濟程序,於救濟被告權利、洗冤白謗、平反冤錯有不可替代性。

最高檢說,有關諸慶恩涉犯偽造文書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有罪,檢方上訴後,因諸死亡,最高法院判決不受理確定,不過,檢察總長邢泰釗審酌後,認為最高法院判決違背法令,2022年12月15日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已在今天以判決肯定提非常上訴的理由。

最高檢察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最高檢說,諸慶恩判決有罪後,不論本人生前或配偶於諸過世後,屢次向台高檢、最高法院表達爭取無罪判決之意,不過,台高檢檢察官為諸利益聲請再審時,經最高法院以「諸案」經判決不受理確定與再審要件不符,予以駁回確定。

最高法院 檢察總長 邢泰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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