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家5口免費洗車垃圾還亂丟 自助洗車場主不爽PO網竟被告

聯合報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蔡姓男子帶著妻小到大寮區一家自助洗車廠洗車,卻拿水桶接免費水「白洗」,車上垃圾也沒分類亂丟,被方姓場主PO上臉書社團,點名蔡男當了孩子的壞榜樣,蔡不滿被網友公審,對方男提告誹謗,檢方調查後,認為方男沒有公開蔡男身分,不起訴處分。

去年10月6日深夜11時許,蔡姓男子開車載著老婆和3名小孩,到方男經營的自助洗車場洗車,隔天方男發現資源回收桶垃圾都沒分類,調閱監視器後,發現蔡男到場後不僅沒把垃圾桶放回原位,還不投幣接免費自來水洗車。

事後方男將蔡男的惡狀上臉書,「洗車場讓您清車廂我沒意見,但是請你搞清楚,你拿的是資源回收桶,不是垃圾桶,進場8分鐘沒投任何一毛錢,還用水桶接免費水白洗,身為家長,帶著小孩,做了非常不好的示範」。

方男貼文還附上監視器畫面,但沒有馬賽克蔡男車牌,貼文下方不少網友留言,蔡男不滿方男貼網公審,還揭露車牌等個人隱私,對方提告誹謗、違反個資法。

雄檢偵查時,方男認為自己沒有做不對的事,稱蔡男有兌幣,沒消費,還丟了很多垃圾到資源回收桶,也沒把回收桶復位,害很多客人找不到桶子,最後亂丟垃圾,他PO網是想讓蔡男以身作則,不要在小孩面前做這樣的事。

檢方根據監視器影片,確認蔡男將垃圾丟入資源回收桶,且未投幣「白洗」汽車,方男言論並未偏離事實,縱使說法略有誇大,但言論屬於自衛、自辯的善意發言範疇,並沒有誹謗實質惡意。

另外,監視器影片呈現的是洗車場的全景,並沒有用特寫蔡男車子,且蔡男開的車也不是登記在他名下,外人無法從車牌號碼辨別蔡男身分,妨害名譽及違反個資法兩罪都不成立,偵結處分方男不起訴。

蔡姓男子造成自主洗車場環境髒亂,還沒投幣白洗,被方姓場主PO網後提告,但檢方認為...

監視器 提告 個資 妨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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