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醫師亂施打「牛奶針」1年害死3人 賠錢和解沒用仍判4年定讞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醫師林育德替3名有毒癮的男子施打牛奶針致死,最高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定讞。圖...

台中市醫師林育德8年前替林姓、廖姓、邱姓毒品成癮者看診,未仔細評估就輕率替3人施打「牛奶針」不幸身亡,他最終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最高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定讞。

林育德(67歲)在台中市大里區開設診所,他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未依應評估項目仔細評估和檢查病患是否適宜施打牛奶針,也未經受麻醉或加護照顧訓練的醫師診斷,就開立牛奶針搭配其他注射液,由診所內的人幫病患施打,致林姓、廖姓及邱姓男子暴斃;檢警事後搜索診所,扣到885瓶「丙泊酚」靜脈注射液。

林否認不法,堅稱牛奶針搭配其他藥劑,可治療並減輕戒斷後症狀,並說3人會死亡,可能是隱藏已施用毒品,他沒有過失;法院根據證人證詞、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書、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報告書等證據資料,認定林不符「醫療常規」而有過失,與3人死亡有因果關係。

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林6年徒刑,二審因林賠償60萬元和廖的家屬和解,撤銷改判5年6月徒刑,判決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更一審認為林不只違反醫療常規而有過失,且也違反醫療上正當目的,審酌他給付10萬元慰問金,和邱的家屬和解,另支付18萬元慰問金,與林的家屬和解,但身為醫師輕忽草率,不到1年時間先後造成3人死亡,雖稱認罪但仍爭執相關事項,改判4年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醫師林育德替3名有毒癮的男子施打牛奶針致死,最高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定讞。本...

牛奶 醫師 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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