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控訴檢廉不當取供 「唯有勘驗證據才能自證清白」

聯合報 記者陳敬丰、戴永華/宜蘭即時報導
林姿妙批評檢廉以一通張冠李戴的錯誤電話,錯置事實架構並採重罪起訴,這對公務員何等...

宜蘭縣長林姿妙今天出庭後感謝法院對於辯護人聲請證據調查,同意勘驗涉及不正訊問的光碟,她並委由律師陳俊廷對外發言,批廉檢去年以長時間恫嚇及誘導等不正訊問,讓受訊問者心生恐懼,直到配合說出「不存在的犯罪事實」與「林姿妙指示」才停止,不配合者幾乎遭起訴成被告,如今若不勘驗釐清遭誣陷過程,難以自證清白。

陳俊廷表示,本案經辯護人仔細閱卷宗資料,發現廉、檢確實以超過12小時反覆長時間、恫嚇及誘導等不正訊問方式,讓受訊問者心生恐懼,直到配合說出「不存在的犯罪事實」與「林姿妙指示」才停止訊問,如此先射箭、再畫靶,不配合者幾乎遭到起訴,成為被告。

他說,廉檢動用龐大人力及資源,身為被告卻難以證明自己沒有做的事,只能透過證據檢驗方式,將當時情況還原;然此並非拖延戰術,故若不釐清遭誣陷過程,實難以自證清白。

陳俊廷表示,本案自縣長108年上任後,廉檢即全面對家人與周遭公務監聽、跟搜、查帳,然所涉及犯罪事實僅有污點證人於108年9月3日與地主一通恐涉嫌假文書之電話,卻至選舉年即111年13日對縣長官邸、縣府、相關人住宅等,進行大規模訊約30人次,訊問過程均超過24小時。

陳俊廷說,近三年監控及撲天蓋地搜索調查,僅有羅東公正路1558地號土地,不涉及違法之112萬元土地增值稅繳納爭議,其他如機六用地、人事、文化局活動標案等,均查無犯罪實證;此外,108年8月19日、9月4日均與本案人、事無關的錯誤電話,張冠李戴,錯置起訴事實架構,更讓15個人因張冠李戴的錯誤電話全部重罪起訴,對公務員是何等不公平?

林姿妙批評檢廉以一通張冠李戴的錯誤電話,錯置事實架構並採重罪起訴,這對公務員何等...
林姿妙委由律師陳俊廷對外發言,108年8月19日、9月4日均與本案人、事無關的錯...
林姿妙批評檢廉以一通張冠李戴的錯誤電話,錯置事實架構並採重罪起訴,這對公務員何等...

陳強調,若不勘驗訊問光碟及傳訊相關所有證人,何以釐清事實?針對外界傳言以此手段拖延庭期,陳俊廷再次重申,聲請證據調查乃被告應有權利,外界及部分媒體勿以有色眼光看待,更勿以政治手段操弄。

林姿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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