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上士酒駕自撞護欄墜水溝 丟工作急喊冤「我沒傷到別人」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陳姓上士返台休假期間,酒後駕車自撞護欄,送醫酒測值高達0.92毫克,金防部核定撤職並停止任用5年,他不服處分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處分沒有違誤,判陳敗訴,可上訴。

陳原是烈嶼守備大隊機槍班上士,他返台休假期間,2022年6月10日凌晨2時許酒駕自撞路邊護欄,民眾報警送醫,呼氣酒測值達0.92毫克,金防部召開評議會,最終核定陳撤職並停止任用5年,陳提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救濟。

陳主張,他是自撞掉入水溝,沒有造成其他人傷亡,也沒有損及他人財物,但軍方卻加重處分他撤職,已有違誤,且停止任用5年的處分也違反比例原則;他認為軍方人事評議會組成、送達通知、未給陳述意見機會等程序不合法。

北高行認為,金防部懲罰評議會開會通知、處分送達通知合法,組成也合法,並給予陳相當時間陳述意見;再者,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中酒後駕車「肇事」,包括自撞車禍,軍方處分沒有違法或違反比例原則。

判決指出,陳服役超過15年,明知部隊三申五令宣導禁止酒駕,但身為士官領導幹部,卻知法犯法,嚴重影響部隊軍風紀,經評議會委員討論後,決議撤職停止任用5年,沒有濫用裁量權、違反比例原則,判陳敗訴。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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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撞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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