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事故較去年少1成 桃警加強交通執法意外揪出竊賊

聯合報 記者周嘉茹/桃園即時報導

9月1日至30日為交通安全月,桃園警分局近日在路口執行交通執法勤務,發現一輛違停路口的機車,上前一問意外查獲日前涉及竊盜案的嫌疑人,當場將其帶返所製作筆錄偵辦。警方統計今年至今,車不讓人共取締3274件,行人闖紅燈及其他違規有1884件,合計共5千多件,與去年行人事故對比,下降幅度將近一成。

8日晚間5點至7點,桃園警分局同安派出所員警於南平路、新埔六街口執行「交通安全月」路口交通執法勤務,見一部機車違停在路口,警方上前盤查騎士身分告發時,意外發現該名違規民眾的身材及衣著特徵,疑似為日前涉及竊盜案的嫌疑人,且該機車也正是他騎乘犯案的交通工具,立刻將其帶返所製作筆錄偵辦,全案依竊盜罪嫌函請桃園地檢偵辦,交通違規部分也依照規定告發。

桃園警分局統計,今年截至9月7日止,取締告發車不停讓行人有3274件,行人闖紅燈及其他違規有1884件,合計共5千多件,與去年行人事故對比,下降幅度將近一成,顯示加強取締相關交通違規仍有一定的防制效果。

同時警方也提醒酒駕扣牌新規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6月30日正式上路,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違規標準以上,需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移置保管。

警方執行取締超速行駛勤務。記者周嘉茹/翻攝
警方執行取締酒駕勤務。記者周嘉茹/翻攝
員警執行交通指揮勤務查獲竊盜嫌疑人。記者周嘉茹/翻攝

此外,駕駛人酒駕時,如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警方會將車輛當場拆車牌扣牌,移置保管後免付繳納罰款收據領回,需自行僱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嚴重超速也從超速60公里下修為40公里,最高可罰3萬6000元並吊扣牌照六個月。

桃園 酒駕 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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