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公司借牌承包北市公車站牌工程5年 辯「合作」仍遭訴

聯合報 記者房荷庭/台北即時報導

登峰造極廣告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王碧淇,涉向具有乙級綜合營造資格的龍祥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許慶文借牌,承包台北市公共運輸處2017年至2021年間發包的「汰換及增購公車亭」工程,5年間工程金額達7248萬9999元。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涉犯政府採購法起訴王碧淇、許慶文。

據了解,登峰造極廣告工程公司不具備綜合營建資格,無法投標,王碧淇為了承包工程,涉嫌向許慶文溝通,以具有乙級綜合營造資格的龍祥營造名義投標,許慶文同意,自2017年至2021年間承包汰換及增購公車亭工程。

經偵查,投標、開標、決標及給付投標金都是由王支付,許慶文無參與工程。檢方認為,王碧淇借牌、許慶文以公司名義投標等行為,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項規範。

檢方指出,台北市公共運輸處的「汰換及增購公車亭」為年度發包計畫,王碧淇、許慶文從2017年至2021年間的工程款項分別為:816萬、836萬、2127萬9999元、1528萬及1941萬,總額達7248萬9999元。

台北市某公車站牌。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檢方偵訊時,兩人皆否認犯行,供稱是僅是合作,並無借牌。經偵查,王碧淇的匯款紀錄與發包時間點相近,此外,許慶文收到工程款項後,扣除營業稅5%及出借牌照利益3.5%後,由王碧淇分得剩餘款項70%、許慶文分得剩餘的30%。檢方認定,罪證明確,依涉犯政府採購法起訴王、許兩人。

公車 廣告

延伸閱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