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經發前局長陳凱凌貪汙羈押9月 請求法官給交保機會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被控向廠商收賄,接受酒店飲宴及性招待,且以購置豪宅名義超貸,一審判他應執行8年。他自去年底裁押迄今近9月,押期本月20日將屆,台南地院下午訊問,他指願提百萬元具保,請求法官給予交保機會,處理家務。全案仍待合議庭評議後裁定。

陳凱凌表示,請求法官給他交保機會,他自去年底迄今已羈押9月並已判決,希望有機會可以返家處理家務,畢竟父母身體不好,小孩年紀還小,他對自己所犯的錯也認罪了,也會面對應有處罰,希望可以回家處理家務,屆時也可以安心服刑。

法官詢及其交保金額,他說,依其台銀帳戶內仍有100多萬元,希望可以在百萬元左右,不足部分會拜託父母等協助,但尊重法官裁定,在百餘萬元範圍盡可能努力籌措。

律師表示,被告被判7年以上重罪,自白且認罪,自去年12月10日遭強制處分迄今已8、9月,希望能具保或附帶條件方式給予交保,一旦判刑確定,相信被告也會依規定報到,並非重罪一定有逃亡之虞。

台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因貪汙遭判刑8年。圖/本報資料照片

律師也指出,被告對被判8年,就量刑部分仍覺得太重,畢竟7年以下,與8年所獲處遇不同,已就量刑部分研提上訴。同時,被告羈押已久,希望法官能在其經濟許可狀況下,命比較高的交保金,讓被告回家處理家務,安頓妻小,這對其以後會有很大影響。

陳凱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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