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家暴殺夫重判 民團:替職業法官背書、國民法官應停辦

聯合報 記者屈彥辰/台北即時報導

國民黨立委游毓蘭今與司改團體舉行記者會,國民法官制今年初施行以來,如案件類型選擇、檢辯訴訟攻防手段等問題逐漸浮出,呼籲司法院停止實施國民法官。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更說,國民法官參審,等同替職業法官背書,也非推動司法改革的辦法。

鄭文龍說,國民法官首件家暴殺夫案判7年2個月,不過該案是妻子受家暴,忍無可忍殺掉丈夫,過去曾有鄧如雯殺夫案,當時判3年,民間普遍覺得量刑過重,現在反而愈判愈重,國民法官等同替職業法官背書,且審判過程中嚴重受到職業法官影響。作為國民法官首起判決確定的案件,檢視檢辯雙方於法庭審理過程,會發現被告雖有做精神鑑定,但法庭之上卻無傳喚精神科醫師。

鄭文龍提到,被告於行為當時責任能力的有無是審判重點,在國民法官制度之下,法院絲毫不注重專家證人,審判程序粗製濫造,國民法官和職業法官不過是瞎子摸象。選任程序不公開,也有違公平、公正、公開的司法原則。

律師陳為祥指出,國外陪審制由法官量刑,陪審團衡量是否犯罪,國民法官制將事實認定與量刑綁在一起,易出現國民法官判重的現象。法官審理過無數案件,才最知道量刑標準,看見國民法官判很重,也無動機說服改變想法,恐讓量刑失去標準,讓民眾無所適從。

游毓蘭表示,1998年制定「家暴防治法」是因為希望避免出現下一個鄧如雯,現還是出現人倫悲劇且遭重判,可見國民法官不清楚相關脈絡。司法院為了增加國民法官報到率,宣稱處理案件只要3天,涉及重罪的法律案件複雜而牽涉廣,3天難做出最公平量刑。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中)、立委游毓蘭(左)與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常務理事陳為...

游毓蘭和陪審團協會同聲疾呼,施行半年屢現爭議,司法系統沒有準備接受新型態的審判制度,以舊思維想控制人民、操控判決的作法更是開民主倒車,應停止施行國民法官制度,重新檢討何種人民參審才適合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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