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萊豬遭衛福部告發…醫師蘇偉碩求償100萬 陳時中免賠理由曝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醫師蘇偉碩三年前公開反對開放萊豬進口,被衛生福利部控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獲處分不起訴;他要求時任衛福部長陳時中、食藥署長吳秀梅道歉未果,反提告誣告罪嫌並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判蘇偉碩敗訴,陳時中等人免賠,一大關鍵原因是法官認定,衛福部告發是針對錯誤資訊提告主張,沒有違法或不當。

衛福部認為蘇偉碩稱餵食萊克多巴胺會增加豬的攻擊性,人體食用萊豬會影響精神健康風險、腦部及胎兒發育,並說只要讓萊豬進到國家,生態系裡面就有萊克多巴胺,「連空氣中都會有」、「光呼吸就可能吸到萊劑」、「萊劑活性可能是搖頭丸的250倍」等,為不實言論,依違反食安法告發蘇;檢方處分不起訴。

蘇偉碩事後要求陳時中、吳秀梅一周內向反萊豬民眾道歉未果,反控告2人誣告罪嫌,認為陳時中、吳秀梅虛構他有違法犯意,並認為2人造成他名譽、時間損失,要求連帶賠償100萬元。

台北地院指出,蘇偉碩2020年10月間透過臉書、Youtube、新聞媒體及立法院公聽會發表言論,所引用文獻內容中,原始數據有誤,蘇分別於2020年10月29日雲林縣平原社區大學演講時、同年12月18日社群媒體臉書發表更正言論。

法院認為,就事件發生演進時間順序來看,衛福部是在蘇發表更正言論之前發布新聞稿、依食安法告發,難認有何不當;蘇一開始是透過Youtube、臉書、立法院公聽會等發布言論,但卻是在雲林縣平原社區大學、個人臉書頁面更正,就訊息傳播效果、更正效果來看,兩者宣傳規模方法、點閱數量、媒體參與等情形,顯有巨大差異,無從產生澄清先前言論的影響。

北院指出,現今網路時代訊息傳播即時且迅速,衛福部負有確保與民生議題息息相關食安資訊的正確性,把關言論自由與正確資訊間的平衡,避免不負責任錯誤或渲染言論造成人心恐慌,破壞食安健康等公益,衛福部、食藥署基於職權發布新聞稿澄清、依法告發,作為沒有違誤。

北院表示,衛福部向檢調單位告發是執行合法職務,不能以事後檢方處分不起訴,就認定告發違法,且蘇更正訊息後,衛福部也立即再發新聞稿稱「願意視情形,向警方補充說明蘇醫師已澄清之內容,以供本案檢警辦案時之參考」,可見衛福部告發是針對錯誤資訊,並就事件後續發生,更新訴訟主張及內容,認定告發沒有違法或不當。

反萊劑醫師蘇偉碩。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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