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6稽查員、警員「收賄百萬」包庇棄土黑商 下場出爐

聯合報 記者周嘉茹/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市環境清潔稽查大隊稽查員、警員9年前涉嫌收賄百萬包庇棄土業者,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後發動搜索,共查出3名稽查員、3名警員、18名業者及協助轉交賄款的白手套涉案。桃園地院今判決,其中2名稽查員違背職務規範,收受賄賂未到場稽查、登載不實公文,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各處有期徒刑18年、10年,3名警員則處5年6月至1年8月不等。

桃園檢警103年接獲檢舉,棄土業者劉興玖涉嫌行賄清潔隊稽查員,躲避濫倒棄土罰責,檢警掌握相關事證隔年發動搜索,約談3名稽查員巫承杰、葉日翔、陳子璠及業者到案,發現巫承杰等人涉嫌從97年到103年收受賄賂破百萬,明知棄土業者未經核准濫倒廢土,接獲檢舉竟無視或製作假稽查紀錄,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稽查紀錄表上登載「無外車移入」及「該地有申請農地農用及農路許可」等多項不實內容。

檢警另查出3名警員涉案,一名劉姓地主100年間交付12萬元給許姓白手套,靠友人接觸中壢警分局大崙派出所警員蘇振宏幫忙,不要到某農地取締棄土,蘇振宏收下賄款後分給同事楊順為、陳耀勳。對此檢警偵訊時巫承杰、蘇振宏、劉興玖等人坦承犯行,訊後建請法官依規定減免其刑。

桃園地院今判決,巫承杰、陳子璠身為稽查員,明知多家廢土業者未依規定申請文件,應依職權到場稽查並製單告發,竟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登載不實公文書,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處巫承杰18年有期徒刑,陳子璠10年6月,褫奪公權3年,葉日翔經調查未答應巫承杰請託,最終判無罪。

桃園地方法院。記者周嘉茹/攝影

另外棄土業者劉興玖為躲避稽查違法濫倒廢土行賄公務員,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處2年有期徒刑。警員楊順為、蘇振宏及陳耀勳則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處5年6月至1年8月不等有期徒刑。

桃園 貪污 賄款

延伸閱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