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冒用身分證進出夜店涉違反戶籍法

聯合報 記者房荷庭/台北即時報導

李姓女子出借身分證給未成年少女,這名少女冒用身分證進出夜店,警方臨檢發現少女與身分證資訊不符,李女涉嫌違反戶籍法。台北地檢署今偵結,考量案件情狀輕微,微罪不舉,李女獲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剛成年的李女出借身份證給1名未成年少女,少女再冒用身分證進出夜店,遭警方臨檢查驗發現,本人與身分證資訊不符,李女因借用他人身分證,涉嫌違反戶籍法。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檢方指出,民眾若出借身分證或冒用他人身分證,涉嫌違反戶籍法第75條第3項規範,恐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檢方考量本案情節輕微,基於微罪不舉,不起訴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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