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餐新招?踩爛超商微波食品 萬華街友:不能賣了,請我吃

聯合報 記者翁至成/台北即時報導
賴姓男子沒錢買食物,異想天開把超商架上的微波食品扔到地上用腳踐踏,讓食品無法販賣...

賴姓男子是街友,今年初因肚子餓沒錢買食物,異想天開走進萬華區一間超商,挑選架上便當等微波食品丟到地上用腳踐踏,讓食品無法販賣,接著拿去櫃檯說「這些不能賣了,能不能請我吃」,見未果悻悻然離去。店員立刻報警,警方事後通知他到案說明,依毀損罪嫌送辦,法院判他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

萬華警方2月12日中午11點多獲報,興義街一間全家超商有人破壞商品,到場沒看到涉嫌人,店長表示一名男子走進店家,無故把未結帳的6件微波食品(食品總計價值353元)丟到地板,踐踏毀損致其不堪食用。

店長說,該名男子表示「我沒有錢,這些也不能賣了,能不能請我吃」,了解毀壞的商品事發經過,才知道他涉犯毀損罪,正要報警,他卻已經離開店家。

賴姓男子沒錢買食物,異想天開把超商架上的微波食品扔到地上用腳踐踏,讓食品無法販賣...

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出他是當地街友賴男(62歲),他到案後坦承犯行,被依毀損罪嫌送辦;台北地院上月底判他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超商 街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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