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韓司法互助 台人行竊返還贓款100萬

中央社 台北16日電

法務部今天說,林姓被告4年前在南韓竊取韓元4510萬多元,折合約新台幣100萬多元,經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協調,南韓法務部代表來台領回贓款,也是台韓近年來跨境返還贓款首例。

法務部發布新聞稿指出,台灣籍林姓被告於108年間於南韓侵入1名南韓籍年邁被害人住處,竊取被害人置放屋內的韓元現金,隨即攜帶款項搭機返回台灣,被台灣警方查獲並查扣贓款,全案經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

法務部指出,台韓雙方均重視此案,由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南韓法務部請求司法互助,南韓法務部則向台灣請求返還贓款,並經由法務部調查局國際事務處、新北地檢署多次聯繫、協調,完成繁瑣的跨境取證工作。

法務部表示,南韓法務部指派國際刑事課檢察事務官、承辦搜查官,於昨天前往新北地檢署為該國被害人領取犯罪不法所得共計約韓元4510萬9000元,折合約新台幣100萬多元,並由南韓法務部攜返南韓還給被害人。

法務部表示,這起案例為台韓近年來第1件跨境返還贓款的成功案例,近年來台韓司法互助頻繁,合作腳步穩健,代表台韓司法互助又更上層樓。

法務部 贓款 南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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