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甕缸雞會計當自己是老闆 開支票、占公款...落袋149萬判5年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劉姓男子在北屯某知名甕缸雞店擔任會計,卻長期冒用張姓老闆名義開支票,把錢存到親友戶頭內花用,或大膽直接將公司款將放進自己口袋,前後侵占高達149萬元款項,法院刑事依業務侵占罪等判他5年,民事也判他應給付張姓老闆149萬多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劉男2020年間冒用張男農會支票存款帳戶、印鑑,偽造16張支票共61萬多元,分別存入親友戶頭內並供其女兒繳房租,或是存到父親戶頭內作為自己開銷,並從公司拿走88萬多元款項放進自己口袋。

劉並持續拿偽刻的超商印章,蓋在繳款收據上讓張誤認均已繳納完畢,但後來張仍持續收到繳帳通知一查才驚覺都是劉男在搞鬼。

法院刑事庭審酌,劉男擔任甕窯雞店會計,利用業務之便未經張男同意盜開發票、偽造有價證券並侵占公司款項等,且犯後僅坦承部分犯行,沒有歸還款項,加上犯罪次數、時間不短,過去就有背信、偽造文書前科等。

刑事部分審理後一共依16個偽造有價證券罪、1個業務侵占罪及1個偽造文書罪等,一共判他有期徒刑5年。

張姓老闆再提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主張劉男偽造有價證券、侵占公司款項等,一共造成他損害近150萬元予以求償;對此,劉男經通知未到場辯論,也沒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台中司法大厦。記者曾健祐/攝影

民事庭根據檢方起訴、刑事審理認定確認金額,加上劉男經通知沒有到庭也未爭執,判處劉一共應給付張男149萬67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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