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律師指捏造調解內幕 余正煌不滿要追究法律責任

聯合報 記者張裕珍/新竹即時報導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台大論文被控違反著作權法,前天與調查官余正煌達成和解落幕,媒體人黃揚明昨天在臉書發文披露雙方互動過程。對此,林智堅委任律師表示,媒體人捏造內容與事實多有出入,黃揚明則強調,調解時律師不在場,余正煌也向友人滿志剛表示,將對林智堅委任律師涉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部分追究法律責任。

黃揚明在臉書發文揭露余正煌與林智堅前天在台北地院調解的40分鐘摘要內容,提及林智堅不願公開道歉、無力負擔200萬元捐款,余退讓才和解。黃還透露,林智堅在庭上一直強調自己是論文事件受害者,「因為本來桃園市是他的,但後來沒了」等內幕過程。

對此,林智堅的委任律師蕭雄淋、胡中瑋發出「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與余正煌調解案說明」,內容提到為保護林、余兩人隱私,相關調解庭上的細節將不對外透露,媒體人在網路宣稱探得調解庭互動,其捏造內容與事實多有出入,特此澄清說明。

林智堅委任律師指出,此案經承台北地院林珏琅庭長調解,林智堅表述因論文案造成雙方及其家屬生活影響,為避免後續官司纏訟浪費社會以及司法資源,同意與余正煌調解。

林智堅在調解庭上明確表達,論文案一事起因於指導老師陳明通教授共同指導行為與當時政治環境的紛擾,造成2名學生彼此傷害,並強調「並無存在抄襲一事,因此不會針對論文案的部分向余道歉。」

林智堅律師指出,調解庭在庭長的協調與陪同下,余正煌與林智堅2人面對面溝通調解方案,此過程並無兩造律師介入。林在面對余時,並無媒體人轉述所謂「換名片」、「握手」動作,庭上發言也與事實不符,雙方和平溝通誤會與嫌隙,發表各自想法也取得共識。

律師強調,林智堅在調解庭上除提出論文相關事證證明論文原創,同時也明確指出若調解無法成立,迫於無奈將提出誣告罪、侵害著作權等告訴,因此在調解達成後,2人對外的共同聲明中,林智堅是因論文造成的社會紛擾而道歉,並無媒體報導所謂針對抄襲行為道歉、也並無公益捐款為賠償的情形。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台大碩士論文風波餘波盪漾。本報資料照

針對林智堅委任律師發表聲明指轉述調解庭內容多有出入,黃揚明表示自己是採訪余正煌本人而來,當時調解庭並無律師,並指林智堅律師的聲明「是真真確確的認知作戰」。滿志剛也向余正煌求證,確認黃揚明所寫均為事實。

林智堅 律師 余正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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