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看護漸凍人離開29分鐘 要賠家屬740萬

聯合報 記者林保光/即時報導

女護理師照顧「漸凍症」病人,卻在病人使用拍痰機期間,中途離開病房29分鐘,病人呼吸器脫落,變成植物人,延醫半個多月後死亡。女護理師除了涉過失致死,判刑10月,高雄地方法院民庭並判她須賠償家屬共740萬餘元。

判決指出,朱姓男子患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俗稱漸凍症),因氣管肌力不足,在居家照護期間,須靠呼吸器呼吸;護理師陳姓女子受雇輪班1對1看護。2020年4月,陳女幫朱使用拍痰機時,可能因痰液累積要抽痰,不能離開,但陳女去拿灌食用的果汁,離開約15分鐘,朱的氣切呼吸管脫落,當呼吸器發出警示聲,陳女仍沒立即回房,又過10多分鐘才回來,發現朱已陷入缺氧,請救護人員到場救治,送醫急救後,朱仍變成植物人,至5月15日死亡。

案經家屬提告,陳姓女護理師雖解釋,家屬未曾告知在照護期間不可離開朱的房間,也沒製作SOP,張貼於朱的病房。但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陳女刑10月。陳女上訴二審中。

朱姓男子的家屬對陳女提出民事求償,法官認為,朱使用呼吸器管期間,呼吸管有因震動而脫落的風險,實不容許看護離開病患長達29分鐘,陳女違反「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明顯有過失,判決陳女要賠償朱妻160萬元、3名兒子各120萬元,以及醫療、喪葬等費用220萬多元。全案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因護理師看護漸凍人疏失,判護理師賠740萬元。記者林保光/攝影

護理師 吸管 植物人

延伸閱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