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收租上千萬打官司卻喊窮 自稱患罕病想訴訟救助被打臉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女房東張淑晶因坑騙弱勢房客亂告78人,被依誣告等罪判刑8年半定讞,她不滿重判聲請再審,開庭時自爆「收租上千萬」;但張淑晶為了另案行政再審訴訟,稱自己患罕病重症,借高利貸利息壓力大,名下沒有收入和財產,經濟困窘而聲請訴訟救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確定。

張淑晶要求房客簽約時留下親友資料當連帶保證人,若事後出現租約爭議,即以莫須有的罪名提告,受害人數達78人,張淑晶再被依誣告等罪判刑8年6月定讞。

張淑晶不服確定判決,以證人作偽證唯有聲請再審,開庭時表示有些租客確實沒付錢,她沒有誣告,並自稱符合「低收入戶」資格,目前還在審核中,又自爆「國稅局說我租金有上千萬」。

然而,張淑晶不滿車牌被吊銷,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但她逾期提告,官司被法院裁定駁回;她聲請再審,並認為自己在監沒有正常收入,惹上租客訴訟身上沒錢,又需墊付父母醫療費,無力繳納裁判費,聲請訴訟救助。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張淑晶未提出能及時調查的證據,不足證明無資力支出訴訟費,不准訴訟救助;張淑晶抗告主張,她被判重刑,目前在監獄沒有正常收入,又罹患肌無力罕病重症,之前因無法呼吸緊急開刀留下疤痕,且此疾病易造成猝死。

張淑晶指出,她有96歲癱瘓父親,母親生前也罹患重病,需要看護、醫療費,加上哥哥不付錢,她為了救父母生命,只好墊付費用,又惹上租客糾紛,無擔保品下,只能使用15%高利借貸,背負利息壓力沉重。

她再說,母親事後身亡,哥哥卻隻字不提母親有癌症險,對她無情無義,令人心痛;她在監期間,哥哥卻連衛生紙、肥皂都沒有送,讓她日常生活都出現問題,且她不斷被借提,每月工廠收入也變成零,生活辛苦,只能苦撐,萬般無奈且經濟困窘才聲請訴訟救助。

女房東張淑晶。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女房東張淑晶。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北高行認為張淑晶沒有提出能即時調查的證據或保證書,以釋明無資力繳納訴訟費用,況且張淑晶有繳本件抗告案的裁判費用300元,可見張淑晶不符無資力要件,一審裁定沒有違誤,裁定駁回抗告確定。

張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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