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特別費與家人吃牛排蛋糕 北市府前公燈處長陳榮興遭訴

聯合報 記者蔣永佑/台北即時報導

北市府工務局前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處長陳榮興,涉嫌自2019至2020年間,14度以不實單據核銷首長特別費,用來跟家人前往知名餐廳鼎泰豐、阿成鵝肉、吃牛排和買生日蛋糕,共計2萬6907元。台北地檢署今依貪汙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及偽造文書等罪起訴。

自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間擔任公燈處長的陳榮興,處長任內因陽明山國際大旅館侵占公有地作為停車場遭追徵補償費,他卻涉嫌指示下屬為該旅館拆除公燈處設置的圍籬,去年5月才被檢方依圖利罪起訴,由法院審理中,如今再度涉貪遭訴。

檢方查出,2019年4月26日,陳榮興為了幫妻慶生,赴新北市板橋區「南蠻堂」購買450元的「加壽5號蛋糕」,事後以公燈處統一編號報帳,核銷理由為「因公餐敘推動處務相關人員」。

同年6月23日,陳榮興約妹妹至「阿城鵝肉」吃飯,事後陳以「因公餐敘推動處務相關人員」的不實理由核銷1455元私人餐費。同年月30日,陳榮興再度與妹妹前往鼎泰豐南西店購買1395元餐點,作為家中祭祀用品,事後再以相同不實理由核銷。

同年7月4日和27日,陳榮興和妻子分別前往老王記牛肉麵、博勝殿劍南店用餐,餐費480元、1660元也同樣以「因公餐敘推動處務相關人員」不實理由核銷。

同年8月11日,陳榮興先帶2個兒子到阿城鵝肉花835元吃飯。同月27日兒子生日,全家人到傑克兄弟牛排信義店,花費1萬1927元為兒子慶生,隔月9月28,陳榮興與妻至義大利餐廳DONAMI消費2520元用餐,事後均以首長特別費核銷。

同年11月,陳榮興與家族共8人前往京星港式飲茶消費2295元,隔天再度與妻兒前往阿城鵝肉用餐,花費1215元。

北市府前公燈處長陳榮興涉嫌挪用首長特別費,用來跟妻兒四處吃大餐遭北檢起訴。記者張...

2020年1月9日,陳榮興在板橋車站花費600元購買2條南蠻堂蛋糕,作為家庭早餐及祭拜之用。同年2月4日再度前往老王記用餐440元,同年月7日前往趙記菜肉餛飩大王用餐,還外帶6盒生餛飩,共消費995元。同年4月4日,赴鼎泰豐南西店購買小籠包、炒飯回家祭拜,共花費640元,上述私人花銷均以不實理由核銷首長特別費支應。

特別費 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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