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遭羈押78天!法院裁定雲林議長沈宗隆停押 300萬交保

聯合報 記者陳苡葳/雲林即時報導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涉向達德能源公司收賄2600萬元案,法院裁定收押,至今78天,沈的律師提出具保停押,法院今天下午開庭,合議庭裁定300萬元交保禁止出境出海、限制住居,且命沈不得和本案共犯或證人接觸。

檢方調查,達德公司2020年在雲林沿海設立風機發電,因地方抗爭、部分議員反對,向縣府申請建照、使照也不如預期順利,為排除困難,透過下包廠商與白手套尋求議長沈宗隆及議員支持,以工程款夾帶賄款手法,共交付2600多萬元賄款,由沈分配給跨黨派的涉案議員,並疑利用對縣府質詢與監督的權力施壓官員等情事。

該案起初只有達德前執行長潘正綱被收押,沈宗隆和白手套鍾慶郎以200萬元、100萬元交保,檢方3月13日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發回雲林地院於3月15日深夜開庭重新裁定,經法院審理,裁定沈、鍾收押。

沈宗隆、鍾慶郎2人被收押後,法院5月11日再開延押庭裁定延押2個月,至今已收押78天,雲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開具保停止羈押庭,裁定沈300萬元交保,包商鐘慶郎則於昨日以150萬元交保。

沈由律師提出停押,法院合議庭訊問聽取檢辯雙方意見後,考量檢察官認為此案偵查進度及相關證據均已保全,當庭裁定停止羈押。

法院指出,沈宗隆停止羈押,但仍具有羈押原因,只是必要性上已有其他替代手段,所以合議庭准予300萬元交保、禁止出境出海、限制住居,且命被告不得和本案共犯或證人接觸。

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本報資料照

至於鍾慶郎對於案情已有交代,沒有羈押必要,檢方日前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院昨天裁定交保、限制住居、禁止接觸共犯及證人。

沈宗隆 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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