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清潔員」 9車事業廢棄物被放行 2清潔隊員判刑1年4月

聯合報 記者林宛諭/彰化即時報導

彰化市公所清潔隊柯姓隊員因兒子柯男與人合夥開鐵板燒店,2021年鐵板燒店裝潢修繕時,柯子拜託柯姓隊員與前草子埔垃圾轉運站王姓班長,讓他們將9車事業廢棄物載到垃圾轉運站內堆置,因此省下3萬7800元處理費,彰化地方法院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將王男與柯姓隊員判刑1年4月,並需向公庫支付5萬元。

判決書指出,柯子因與張男和李男合夥開鐵板燒店,2021年3月鐵板燒店裝潢修繕時,因施工過程中的雜物及裝潢修繕廢棄物很多,柯子不知如何清除,也不願自行吸收修繕廢棄物處理費用,即詢問任清潔隊隊員的父親柯男該如何處理,柯男即允諾將告知清潔隊班長王男協助處理。

當年3月22日下午柯男即連絡王姓班長表示,柯子將載裝潢事業廢棄物到垃圾轉運站內,王男即告知轉運站值班人員「讓好鄰居來倒家具」,柯子即要張男將2車事業廢棄物載入轉運站內傾倒。

從3月22日起、3 月26日、28日、4月26日、5月16日共5天張男和李男共將9車次近2公噸廢棄物載入轉運站內傾倒,省下3萬7800元處理費,其中曾有清潔隊值班人員質疑載運的「家用垃圾」數量過多而將張男等人攔下,並立即透過通訊軟體LINE通知班長王男,但王男堅持現場車輛載運的垃圾均為柯男的家戶垃圾,並指示放行傾倒。

法官認為,王男與柯男均為公務員,竟共同圖利柯子等人,無視法令之存在,所為誠屬不該,唯考量兩人犯終坦承犯行,且柯子等人不法利益金額非高,且事後已委由環保公司,將堆置在垃圾轉運站的營建事業廢棄物全數載離而回復原狀,犯後態度良好。

彰化市公所清潔隊柯姓隊員、前王姓班長放行柯子經營鐵板燒店的裝潢修繕事業廢棄物傾倒...

法官審酌,柯男愛子心切而同意安排讓運送事業廢棄物車輛進場,王男與柯男並無實際圖利所得,兩人任職清潔隊收入為3萬2千元至4萬元,經濟狀況不佳,因此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將兩人判刑1年4月,並需向公庫支付5萬元,緩刑3年,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

廢棄物 彰化 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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