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箏王子」8年前猥褻國中女 因高嘉瑜被打...他被判3年1月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一名女子讀國中時,遭有「古箏王子」外號的張姓老師猥褻,事後雙方約定以9萬6千元和解,直到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毆打上新聞,女子問起母親「張和解金付完沒?」才得知他未依約賠償。女子向新北市警汐止分局報案,士林地方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3年4月徒刑。台灣高等法院張認罪,改判3年1月徒刑。

張姓老師已婚,有1個小孩,他擔任古箏工作室負責人,網路上有不少他的演奏作品。

2015年6月13日,當時還不滿14歲的被害人在古箏教室習藝,張佯稱要調整她的姿勢,卻將雙手伸進她的內衣撫摸、揉胸。被害人隔天向母親的朋友傾訴,雙親輾轉得知,和張姓老師談判後,同年6月17日簽訂和解書,約定張應分24期賠償9萬6千元。

不過張姓老師只付了2萬8千元就「賴帳」,被害人母親不忍女兒受二度傷害,沒將此事告知丈夫與女兒。2021年12月,全家人討論起高嘉瑜遭毆事件,昔日猥褻案再被提起,被害人才知道張耍賴。

張姓老師否認強制猥褻,聲稱不知道女學生實際年齡,還說她「看起來像二十幾歲」。張說因女學生上課時嚴重彎腰駝背,他才用左手敲打她的腰背來提醒,那時她沒有不適或反對的意思。

「我上課這十幾年來都沒有發生類似這樣的事情」張否認指控,並表示當初會簽和解書是因對方父親揚言要讓他傷敗名裂、無法教課,還偷錄音,為了保護名譽,避免讓二十幾年彈古箏的努力付諸流水,才同意賠償並簽和解書。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被害人指述可信,也無證據顯示張遭到女子父母恐嚇、威脅。士院批張身為人師,猥褻女學生還不認罪,判3年4月刑。

有「古箏王子」外號的張姓老師2015年時猥褻未滿14歲的女學生,簽了和解筆錄還賴...

張姓老師上訴後改口認罪,但因被害人不願意原諒,高院僅酌減3月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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