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山農會總幹事買票判刑6月 她否認強調上訴捍衛清白

聯合報 記者卜敏正/台東即時報導

台東縣關山鎮農會邱姓總幹事於前年2月21日關山農會第19屆代表選舉前,為助會員代表參選人順利當選,有助她續任總幹事,向有選舉權吳姓、鍾姓會員買票被檢舉,檢調偵辦後依違反農會法起訴,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7萬5000元,查扣賄款沒收。

邱否認犯行、強調沒有賄選,沒有拿5000元給吳,另1200元紅包原本是要慰問對方家人手術住院,是對方誤會拒收,一定會上訴悍衛清白。

判決書指出,關山農會2021年2月21日舉行第19屆代表選舉,有周姓等6名候選人參選,邱為幫忙拉票,向吳拜票時,要求其支持3號張姓候選人,也到其家說1至3號都可以投,但不要投給4號。

同年2月20日,邱在關山鎮關山天后宮前,再次向吳拉票,並將現金5000元,以透明夾鏈袋包裝,塞入吳男工作圍裙口袋,要求吳支持張姓候選人,吳男收到後不敢花用,調查站接獲檢舉約談吳2次後,吳才坦承收賄。

「這個錢,我們拿了好像不太安心。」吳向檢方坦承,有好幾次想拿5000元花用,可是又不敢,覺得怪怪的、良心不安,就把錢放在找零錢盒子下面好幾天,幾經掙扎後才決定坦承犯行,並將賄款繳回台東地檢署。

判決訴說,邱於同年2月8至9日晚間,也至鍾姓會員住處,向鍾買票賄選,有意將現金1200元紅包袋交鍾,要求投票支持不知情周姓候選人,但遭鍾拒絕未收,邱將紅包收回後離去。

邱姓總幹事向吳姓、鍾姓會員買票被檢舉,檢調偵辦後依違反農會法起訴,台東地院一審判...

邱的律師辯稱,部分證人偵查中證述屬誘導訊問,且吳原本說沒有買票,後來怎麼又翻供?前後論述不一;另有意交付鍾的紅包係為探病慰問金。但院方不採信,認定邱以財物對有選舉權人買票賄選,影響農會選舉公正廉潔性,犯後不承認犯行,依觸犯農會法交付財物罪判刑。

賄選 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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