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鄉長涉貪案2人交保遭高院撤回 地院今仍裁定請回

聯合報 記者陳敬丰/宜蘭即時報導

宜蘭三星鄉長李志鏞涉貪案,宜蘭地院5月17日裁定李志鏞收押禁見,農業課長蕭振岳15萬元交保、張姓廠商20萬元交保,李志鏞與檢方都提出抗告,高等法院昨日駁回李志鏞抗告,撤銷蕭、張2人交保裁定,發回地院再審。宜蘭地院今晚再開聲押庭,仍裁定2人請回候傳。

檢方認為,李志鏞108年間舉辦三星花海預算65萬、安農溪落羽松夜間光廊預算150萬2項活動,涉嫌限定規格讓特定廠商得標,收受賄賂40萬元,此外三星花海延伸耶誕樹裝飾工程預算50萬餘元,分包成數筆10萬元以下的中工程,規避招標,以上種種情況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中收賄、圖利等罪嫌,5月16日將人帶走偵訊,凌晨時聲押李等3人。

地院隔日開聲押庭,認為李志鏞犯嫌重大且有串供串證之虞,裁定收押;蕭、張2人雖也犯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交保候傳。據了解,蕭、張偵訊時應已招認,故地院裁定交保,李志鏞矢口否認且為主嫌,裁定收押。李志鏞對收押定不服,提出抗告,檢方也不滿蕭、張2人交保,亦提出抗告,地院昨日將3案送往高等法院。

高院昨晚作出裁定,駁回李志鏞抗告,也意味著李確定被羈押至少2個月,待縣府收到羈押通知後便會予以停職,並派員代理鄉長職務,目前暫由鄉公所秘書代行;高院亦撤銷蕭、張2人交保裁定,發回地院再審。

三星鄉長李志鏞涉貪案,農業課長蕭振岳、張姓廠商交保裁定遭高院撤回,宜蘭地院今晚再...

地院今天下午通知2人到院再開聲押庭,晚間裁定,維持上次裁定結果;由於蕭、張保證金尚未繳回,這次不再交保,請回候傳。檢方表示,待收到裁定通知,再討論是否繼續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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