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明、夏復翔涉共諜案抗告求保 高院駁回並不得抗告

聯合報 記者林保光/即時報導

台聯前立委羅志明、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涉嫌共諜案,多次邀請退將赴大陸,協助陸方發展組織,經高雄地檢署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起訴,2人遭經裁定續押3個月後,提出抗告要求交保,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裁定駁回,並不得再抗告。

檢調查出,羅、夏2人從2013年至2019年間遭中共吸收,利用政界、軍方人脈優勢,長期引介國軍特定階級、退役將領,前往大陸接受招待,接觸陸方統戰組織,食宿費用均由陸方埋單,共計引介退將赴陸13次,有48名三軍退將赴陸接受招待。

1月5日搜索羅、夏2人公司、住處,查扣相關證物,但高雄地院裁定2人各以20萬、15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1月18日高雄高分院撤銷發回地院更裁,隔天地院認為2人經濟充足、海外人脈可依靠,有極高逃亡可能,裁定羈押禁見。

3月16日雄檢認為羅、夏2人助陸方發展組織,依違反國安法等罪起訴2人,高雄地院也開接押庭,認為羅、夏仍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續押3個月,羅、夏2人因此提抗告。

前立委羅志明(中)、前海軍少將夏復翔(右)涉共諜案,因遭續押提抗告,高雄高分院駁...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羅、夏違反國家安全法嫌疑重大,且涉案的退役將領人數、受陸方招待次數均多,2人在全案立於「核心角色」地位,為求脫罪極可能勾串辯詞,且2人的人脈、海外關係、出境頻繁,足認為他們有逃亡、勾串之虞,駁回2人抗告,並不得再抗告。

退將 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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