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陳昭玲在押 請辭澎縣議長

聯合報 記者張議晨/高雄報導
澎湖縣議長劉陳昭玲涉入貪汙案,被收押超過2個月,辭職信送達議會,表態請辭議長。圖...

澎湖縣議會國民黨籍議長劉陳昭玲涉貪收押迄今已逾2個月,縣議會秘書長王隆郁昨證實收到她的辭職信,震撼地方政壇,若劉陳昭玲未在議會大會前撤回此信,依法向議會報告後就生效,並回歸縣議員身分,創偵查中請辭議長先例。

劉陳昭玲被控收錢喬人事,縣府幾個局處都有她安插人事的傳聞,另藉勢卡住縣府預算,向車船處前處長收賄15萬,關說建設處,讓違建業者免於斷水斷電處罰。

檢方發動多次搜索、約談,劉陳昭玲遭聲押禁見獲准,5月初檢方申請延押,目前續押中。在延押庭召開前,劉陳昭玲的辭職信送達議會,表態請辭議長。

法界解讀,劉陳昭玲選在延押庭前請辭,理由讓人費解,研判可能是訴訟策略的一環,要力求交保;不過她的涉貪行為發生在議長任內,辭職不足以影響羈押庭法官心證。

王隆郁說,劉陳昭玲的辭職信依規定須提到大會報告才生效;月底才舉行定期會議,在此之前還是未知數。

依據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議長辭職時,要在出缺3日內報行政院、內政部等備查,並在備查日起30天內完成補選,議長出缺時,由議會議決補選,請辭議長後仍可保留縣議員身分。

議員 澎湖縣 收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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