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議長涉貪收押寄請辭信 法界解讀:想撇實質影響力

聯合報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澎湖縣議會國民黨籍議長劉陳昭玲被控涉入縣府人事關說案,收押迄今已滿2個月,日前她署名的「辭職信」送達澎湖縣議會,表態要請辭議長,不過目前並非會期,依規定請辭信得送大會報告才會核准,若在大會前撤回辭職信,仍可保住議長職務。

劉陳昭玲被控「收錢喬人事」,縣府衛生局、車船處都有她安插人事的背影,另藉勢卡住縣府預算,向前車船處長收賄15萬元,並「關說」建設處,讓違建業者躲開斷水斷電的處罰。3月中旬以來檢方發動多次搜索、約談,當時劉陳昭玲就被檢方聲押禁見獲准,本月初檢方申請延押,9日獲得澎湖地院裁准,目前續押中。

據了解,劉陳昭玲在月初延押庭召開前,請律師協助代筆請辭信,雖是羈押禁見被告,但請辭議長的書面信函獲得檢方允准,由律師轉交給澎湖縣議會,議會也在9日收到劉陳昭玲的請辭信。

劉陳昭玲身為議長,對於人事權關說具有「實質影響力」,法院也是依據檢方所提事證,認定劉陳昭玲涉及收賄及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外界解讀劉陳昭玲請辭卸下議長,是希望擺脫議長的影響力,作為換取交保的訴訟策略。

不過,法界認為,劉陳昭玲介入的人事關說案,檢方偵辦的內容都是在她歷任議長任內所為,並不是現在請辭,就可以撇清自己不具影響力,且即便卸下議長,她仍有縣議員資格,現在採哀兵策略請辭議長,不足以影響法官心證,最後還是被延押2個月。

縣議會秘書長王隆郁今天證實有收到辭職信,他表示,若劉陳昭玲辭去議長職務,其辭職信函依規定必須提到大會報告才正式生效;但因22日才要召開定期會議,在還沒有正式提到大會報告前,一切都還是未知數。

劉陳昭玲為羈押禁見的被告,只有律師可以律見,目前澎湖政壇無人可以得知劉陳昭玲的想法,這封辭職信也為地方政壇投下震撼彈。

澎湖縣議長劉陳昭玲涉入貪汙案,被收押超過2個月,日前寄出信件至議會,表明要請辭議...

王隆郁說,依據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議長辭職要以書面向大會提出,辭職書提出會議報告時生效,也就是只要送到大會報告,請辭就會生效,但議長請辭茲事體大,目前也未排定議程,還在了解中。

澎湖縣 關說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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