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約聘人員涉嫌侵占學費 遭嘉檢起訴

聯合報 記者李宗祐/嘉義即時報導

嘉義某大學約聘人員羅姓女子涉嫌自2019年起,利用辦理推廣教育專班機會,侵占部分學費,經校方發現送辦,嘉義地檢署今依業務侵占罪嫌將羅女起訴。

年約47歲羅女2018年底擔任某大學推廣教育組員,負責辦理推廣教育專班招生、考試、收費及經費入帳等業務;依規定所收取學員學費的款項,應於當日或次日繳交校方,零星收入最長不得超過5日繳回。

2019年9月至110年2月期間,羅女承辦幼兒園長訓練班、幼教專班、灌溉排水專班、國小教師加註輔導班等機會,涉嫌從中侵占部分款項,校方發現後呈報教育部,並由嘉義市調查站偵辦。

羅女辯稱,並不知道收款後5日內要繳回的規定,因學員審核資格不符無法全額退費及因車禍無法及時處理,所以才較晚繳回學員學費;銀行帳戶裡的款項都是自己的資金。

嘉義某大學約聘人員涉嫌侵占學費,遭嘉義地檢署起訴。圖/本報資料照片

檢調偵查,羅女辦理推廣教育專班相關業務時,參加人數不僅向校方以多報少,不實登載報名人數,還將收取款項分成多筆匯入帳戶,曾有一筆逾百萬元的學費,隔了半年才繳回出納組,且還有部分學員繳交的學費並未繳回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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