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志工燃燒落葉堆意外引惡火 這下糟了!6汽機車燒光光

聯合報 記者古和純/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64歲黃姓婦人為梓官區某宮廟志工,去年下旬在宮廟旁停車場,因清理環境燃燒樹葉堆,不慎引火延燒帆布車棚,雖消防員協助灌水搶救,但這燒了25分鐘的烈火,還是將5輛汽車和1輛機車全付之一炬;橋頭地方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黃婦拘役40天,或可繳交罰金4萬元。

判決指出,去年10月18日上午11時許,黃婦在戶外空地清理打掃後,點燃月曆紙焚燒堆積落葉,當下黃本應留在現場,待火勢確認熄滅後才能離開,但她疏於注意,未注意其中椰子樹葉因體積過大而有悶燒情形,火苗一竄引燃燒向一旁停車場帆布車棚架。

雖黃發現時,一度以水桶裝水潑救,但火勢過於猛烈未能滅火,她只好拉高分貝向路人呼救,請求協助報警,但這把惡火無法避免焚毀李姓、楊姓、戴姓、邱姓、吳姓、蕭姓等6人車輛及停車棚,全因碳化、燒失或燒損,均不堪使用。

黃姓婦人點火燒落葉,意外引燃火勢,造成5部汽車、1輛機車起火燃燒。記者張議晨/翻...
黃姓婦人點火燒落葉,意外引燃火勢,造成5部汽車、1輛機車起火燃燒。記者張議晨/翻...

法院審酌,火勢經及時撲滅,未傷及他人,危害僅止於財物損失;且黃犯後坦認犯行,並與4名被害人達成和解,雖仍未楊、吳兩女車主達成和解,法院堪認黃已就失火行為加以彌補,犯後態度尚佳,依此量刑。

停車場 消防員 車主 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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