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不力?有檢察官不知洗錢防制法子法上路

聯合報 記者蔣永佑、張宏業/連線報導
政府打詐人頭帳戶,早年一本存摺只賣一千元,近來收購價已突破二、三十萬元,甚至創下...

洗錢防制法重要子法「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三月一日上路,但部分檢察官表示,先前幾乎沒看到相關新聞報導,根本不知有修法這件事,對於法務部不慍不火的宣導力道感到傻眼;也有辦案人員指出,民進黨執政八年,明知詐欺人頭帳戶氾濫,為何拖到去年才制定打擊人頭帳戶罰則。

據了解,攸關人頭帳戶受規範的洗錢防制法子,是於行政院公報與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預告,但有檢察官直言,在這兩個冷門網頁張貼預告「誰會去看?」批法務部宣傳不力。

近年詐欺案件居高不下,癱瘓檢察官偵查能量,有檢察官指出,如此重要的洗防子法應在正式上路前,可比照查察賄選,聯合全國執法機關舉辦大型宣導活動,身為第一線執法人員,竟然還要靠長官「提醒」,才知道法條已經上路。

針對警方指告誡書未有顯著成效,有檢察官分析認為,隨著政府打詐人頭帳戶「水漲船高」,早年一本存摺只賣一千元,有人一次賣出十幾、二十本換現金,近來收購價已突破二、三十萬元,甚至創下四十萬元新高,加強了民眾鋌而走險的誘因。

另一派檢察官則認為,無論是告誡書、限制帳戶功能都為時已晚,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加重刑度,現行洗防法規定,若以期約或收受對價而犯或交付、提供的帳戶或帳號合計三個以上,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機關裁處後五年內再犯,最重可處三年徒刑,「但現在賣帳戶都判太輕,乾脆修法讓最輕本刑三年以上起跳,亂世就要用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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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 詐欺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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