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高雄街頭出現雪橇犬...騎士NG行為 動保處、警方都要罰

聯合報 記者王昭月、林保光/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有名男子昨天騎機車行經三多一路一處人行道,不只機車後座站著1隻狗,還牽著4隻狗,影片畫面被網友嘲諷是另類的「雪橇犬」,警方循線找到車主,進行3項違規舉發,最高可處4200元,動保處表示,騎車或駕車牽引寵物,易造成動物傷害,基本上已違反「動保法」,最高可罰1萬5千元。

社群平台發布一則影音,有民眾在人行道騎車牽著4隻狗跑,網友驚呼是「雪橇犬」!轄區警方指並未接獲相關舉報,就影片發現,騎士後座載一隻立的狗,另牽繩繫著4隻小狗,沿三多一路人行道奔跑,已通知車主到案說明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違規行為。

警方指,機車違規行駛人行道,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可處300元至600元罰鍰;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光這三項違規,就可罰4200元。高雄市警苓雅分局檢視影片,將通知當事人到案說明後開罰。

高市動保處表示,依動保法第5條第2項第7款規定,飼主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寵物,此案會依循線清查車主(飼主),確認犬隻是否受到傷害。如果動物沒受傷,會依同法第30-1條第1項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或有違成動物傷害,可處新台幣3千至1萬5千元。

高雄有民眾騎車後座載著1隻狗,還牽著4隻狗跑,網友直呼是另類「雪橇犬」。圖/翻攝...

動保處副處長段奇漢說,過去亦曾獲報,有騎車牽繫寵物情形,經勸導後已改善,因此未開罰列案,但這種行為易造成動物受傷,極不可取。

人行道 寵物 車主 動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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