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誤認詐團挨嗆「有做就要認」 小黃運將飽受驚嚇…提國賠被駁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第四分局曾姓警員抓詐騙集團時,因遭犯嫌誤導以為宋姓計程車司機是同夥,要求盤查時和宋爆發口角,曾一度嗆「做詐騙就要承認!」宋認為警方態度差將衝突畫面PO網,再對第四分局提國賠求償30萬元;法院認定,事發緊急,曾員具合理懷疑才盤查,符合比例,判駁回宋求償,可上訴。

宋主張,他2023年7月5日開車至在高鐵台中站2樓停車場,中午12點多買完便當要離開,卻遭四分局南屯派出所曾姓警員突然打開車門要他下車,但曾沒出示證件、未告知事由,自己拿手機錄影還被曾出手搶撞到胸口,曾還嗆說「就是做詐騙的!有做就要承認!」威脅將他帶回偵辦。

宋認為,曾執行公權力因過失侵害他自由,害他飽受驚嚇,精神受有痛苦,對台中第四分局提告國賠求償精神撫慰金30萬元。

第四分局抗辯稱,曾員當天查詐欺案,中午11點25分逮到呂姓車手,依手機訊息發現另名張姓上游指示呂把贓款放在高鐵站男廁、去停車場找指定計程車,曾見宋的車沒鎖,基於合理懷疑宋是接應之人才盤查,曾也有出示證件。

第四分局說,宋下車拿手機疑似撥號、錄影,因案件偵查中曾員若被攝錄恐影響案情,且撥號行為更加深其嫌疑才要求看手機,但當下因無其他證據支持才還他。而事後張姓上游落網也稱,是見呂被逮,為誤導警方才傳宋的車號,認為事件是基於誤會,但曾有基於合理懷疑才盤查。

台中地院查,曾員當時追查詐團同夥,因遭到張姓上游的誤導才對宋男盤查,衡量現今詐騙集團龐大、分工複雜,成員間未必熟識,且案發當下緊急,曾員依當時蒐集到證據確實有合理懷疑對宋盤查,不能因事後證實遭詐團誤導,就認為其盤查不合理。

法院認為,曾初步盤查詢問後,未進一步拘禁、逮補宋,所為職權尚符合比例,而其質問用語難免令無辜的宋男深感不快,但並無不正取供、訊問,認定曾為合法盤查,無非法逮補、偵訊行為,認為宋求償無理由,判處駁回。

台中警察局第四分局。記者曾健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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