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併排違規車吃了無敵星星? 警回應理由讓網友炸鍋

聯合報 記者石秀華/高雄即時報導

6月30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恢復13項民眾檢舉後,檢舉魔人重出江湖。引發民怨沸騰,交通部拋出騎樓違停可「因地制宜」,高雄市交通局研議辦法尚無下文,先前即傳出市警局下指導棋要基層少開單;近來有網友發現檢舉併排違規,警方卻回信指「未妨礙人車通行,不予舉發」,讓網友氣炸,質疑違規併排是吃了「無敵星星」還是「黃馬褂」。

鼓山警分局搬出交通部函示回應指出,針對民眾檢舉臨停、違停案件遵循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於112年12月5日所發函審認原則審查,執行告發。因該違停狀況未具備違停行為完整影像、妨害人車通行影像,即以處理細則23條檢舉未檢附具體要件予以駁回。

臉書社團「靠北Police」有網友對高雄市處理交通違規罰單狀況貼文,文中指出,交通部對於違規停車的新規定,總局會議提報讓高譚市每個分局承辦人壓力都很大,他都懂,但上周有朋友傳了幾張晚上在裕誠路上拍的併排照,前後隔了好幾秒,且綠燈通行,但檢舉卻被承辦巡佐打槍,回信指「臨時並排停車因未妨礙人車通行,所以不予舉發」。

該名網友對於警方回應,訝異指出,「欸拜託…..,瑞豐夜市對面的裕誠路上耶!你跟我說說『未妨礙人車通行』,這是黃馬掛還是無敵星星?多少用路人為了閃避並排停車,而切入內側車道造成傷亡的情形?客觀的認為併排能讓人車通行嗎?」

有網友認為「身為機車通勤族,路上遇到併排真的很……」;有網友則酸「選舉過後就恢復正常啦!」

瑞豐夜市轄區的左營警分局和鼓山警分局,不約而同均搬出交通部函示回應;左營分局指出,有關民眾所反映路段,經檢視文內提及瑞豐夜市對面的裕誠路上,係屬鼓山分局轄區,對於有關民眾檢舉違反臨時停車規定案件,分局均依交通部8月9日及12月5日函示規定。

左營分局表示,要求所屬「有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之事件,無論當場稽查或受理民眾檢舉,係均應兼顧裁罰細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所規定,得施以勸導免予舉發之規定審認處理」,確實審認個案是否符合得施以勸導之要件。

鼓山警分局則指,針對民眾檢舉臨停、違停案件,均遵循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於12月5日所發函審認原則採二級審查,第1階段為程序審如未具備違停行為完整影像、妨害人車通行影像,即以處理細則23條檢舉未檢附具體要件駁回。

6月30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恢復13項民眾檢舉後,罰單暴增,讓警方疲於奔命...
6月30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恢復13項民眾檢舉後,罰單暴增,讓警方疲於奔命...

此外,第2階段檢舉人如已依規定檢附第1階段具體資料後,再實質審認參據現場交通安全、人車通行狀況因素,作為告發與否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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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 違停 瑞豐夜市 罰單 交通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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