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高雄駕駛開國1飛來保麗龍砸凹車頭 怨警拖1個月才回應

聯合報 記者石秀華/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市一名駕駛上個月21日行經國道一號,前方貨車載滿保麗龍,突掉落往後飛,撞凹轎車前方還卡在車頭,後經人提醒才發現;當事人報警後,網路發文抱怨國道警察拖了1個月才回應,國道警指出,車禍每個環節需時間查證,1個月後回覆是正常,也提醒載貨車輛應繫緊貨物,以免發生危險。

高雄網友在臉書社團「高雄大小事」貼文,尋求7月21日下午近4時許,開車經過國道一號的行車記錄器,原PO指出,當天駕車行經國道一號時,前方有一輛車的保麗龍掉落,導致他的轎車車前被撞凹,保麗龍也直接卡在車前。

原PO說,因當下視線問題沒看見,直到行駛了一段路程,經他人提醒才發現,事後保留保麗龍並報警,但國道警察拖了一個月才回應,原PO對警方指監視器保存的時間只有4到6小時的說法也提出質疑。

貼文引起網友討論,有網友驚訝指「車子也太脆弱了」、「自己的行車記錄器最可靠」;原PO回覆指,因為是硬的保麗龍,和一般保麗龍不同,且事發當下距離太遠,看不清貨車車牌。

對原PO的發文質疑,國道警察第五大隊警方表示,分隊受理案件後,需打陳報單給大隊部交通組申請調閱,交通組行文給高公局跟遠通,需花時間處理,行文寄出給國道警察局,警察局再發文給大隊,每個環節都需時間查證,1個月回覆算正常,處理人員通常會告知報案人所需時間。

警方指出,高工局的監視器CCTV影像可保存15天,當下可能員警是和民眾說記憶卡容量若不大,只能保存不到一天的影像,溝通有所誤會所致。

警方表示,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貨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裝載物品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裝載砂石等粒狀物品,除應嚴密覆蓋外,並不得超出車廂高度。

高雄市一名駕駛7月21日下午近4時許駕車行駛國道一號,前方載運保麗龍的貨車保麗龍...
高雄市一名駕駛7月21日下午近4時許駕車行駛國道一號,前方突然飛來保麗龍(紅圈處...
高雄市一名駕駛7月21日下午近4時許駕車行駛國道一號,前方貨車載運的保麗龍(左圖...
高雄市一名駕駛7月21日下午近4時許駕車行駛國道一號,前方突然飛來保麗龍,砸中轎...

警方指,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到6000元罰鍰。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規定,所載貨物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者,處汽車駕駛人3000元到1萬8000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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